此前,有媒体报道了《因外语口试时间“冲突”上线考生录取难》,对此,陕西省招办回应称相关情况正在协调。昨日下午5时,省招办发布最新协调情况,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陕西省提前批次C段7月9日起开始投档。据了解,经过充分沟通协调,陕西省招办已将“北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档案全部投出。(7月11日中国广播网)
因陕西外语口语测试与“北外”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相冲”,导致数名“北外”面试合格的考生未能参加“省试”,因而,自上月下旬以来,他们一直忧心省招办“不予投档”。好在通过媒体关注、以及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在该省提前批次C段投档中,上述考生的档案已全部投出,终于让他们悬着的心可以放下了。
应该说,陕西省招办一改往日口风,变“不投”为“全投”,体现了实事求是精神:尽管省口语测试时间早于“北外”公布,且有教育部规定为依据,故对上述未参加“省试”的考生“不予投档”并不违规,但作为一介考生,面对两者之间的时间冲突,在无法两全的前提下,只能被动“二选一”。因而,这不是考生的错。而省、校之间由于衔接差错产生的“苦果”,又焉能让考生“自咽”?
不过,指陕西省招办此次“全投档”为实事求是之举,是仅就这件事本身而言,绝非是单对某一方的溢美之词。很明显,在处理这个问题上,陕西省招办是有“责任”的:一方面,上述考生及家长在得知双方的面试时间存在冲突后,当即与其联系,而回答是模棱两可的“自己选择”;另一方面,“北外”固然面试时间公布在后,但也及早向陕西省招办出具了“不需要陕西口语考试成绩”的公函。因而,陕西省招办相关人员先前一再声称“不予投档”,既不负责,更不明智。
试想,若陕西省招办一味固执己见,坚持“不予投档”,则当事考生不仅“北外梦碎”,还很可能面临无学可上的尴尬。若如此,则不仅上述考生“前途有忧”,更会有损现行高考制度的公平与公正。尽管上述考生依然可以选择向教育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来捍卫自身的权益,但终究时不我待,又有几个高考学子能等得起?因而,陕西省招办能够做到知错即改,真真是善莫大焉。
好在此事有个圆满结局,让各方都“如释重负”,但个中教训却应记取。譬如,“北外”在确定面试时间前,若预先查看是否与各省“相冲”,还会让考生们两难么?在双方发现面试时间“相冲”后,即行协调处置,又何有后来的尴尬?其实,在事关高考的细节上“麻木”,源自责任心的缺失:对于有关部门来说,若遇事不负责任,又哪会处处上心?
此外,其中有两处细节也不妨查一查:其一,在双方面试时间“相冲”的情况下,另有3位考生是如何做到“两全”的?为何其余4位考生却无此“待遇”?其二,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据闻陕西省招办曾给出了“北外将7名面试通过的考生全部录取”的方案,只不过当时没有协商一致。不知现今决定“全投档”是否意味着双方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默契?尤须查明的是,上述两档事的处置,是依规依法,还是另有猫腻?
也就是说,我们既赞赏陕西省招办纠错的勇气,又期待其中的疑问能够“水落石出”。如此,高考招生制度方能更加透明且公正,似上述考生险被“不予投档”的事情也才不会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