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搜索也是广告,望规范从此启航

2016年07月11日 13:06   来源:东方网   犁一平

  备受争议的互联网广告,特别是医药类网上广告终于迎来新规——国家工商总局8日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9月1日起施行。其中首度将互联网付费搜索视为广告,明确指出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7月10日《重庆晚报》)

  魏则西之死揭开网络搜索“潜规则”,暴露网络搜索监管漏洞,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是魏则西之死倒逼而来。互联网广告新规还没有正式实行,搜索网站已经开始点亮“商业推广”,表明网络搜索秩序已经开始启航,这是一个好现象。因为商业广告必须经过严格审核,从制度源头堵死造假漏洞,虚假广告将无处藏身。

  这将有利于提升网络信息的可信度。而在这以前,无人不知网络上的东西是“虚拟的”,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可信度比较低,尤其在“金钱万能”的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网络的虚拟性被放大到极致,虚假的东西充斥网络,令人防不胜防。

  不过,仍然还是有很人对“著名”搜索网站深信不疑,比如魏则西们,他们会从搜索网站查找看病资料,了解治病信息。然而,魏则西们却不知道,所谓“著名”搜索网站在搜索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早已沦为金钱的奴隶,放弃了商业道德、社会良知,奉行“有奶便是娘”的“潜规则”。

  这再次暴露资本的劣根性。所以,某种角度或意义而言,魏则西们所受到的伤害是资本带来的,因此,任何时候都必须考虑资本的劣根性,必须制定严厉的规则约束资本,谨防资本的恶性膨胀。而这个责任恰恰又在政府,可以说之前搜索秩序混乱,根源在于规则缺失,资本才疯狂。

  这使笔者想起《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为何后来又写了一本书——《道德情操论》,显然,当亚当·斯密为经济学提供了理论之后,又发现了资本的魔性,于是又呼吁资本家要培养道德意识,要扬善弃恶、严守社会正义和责任。这大概正是西方资本家往往有两张面孔——既是大资本家,又是大慈善家,二者合而为一的原因。

  但,这种靠个人自觉肩负社会正义和责任的想法,还是不太现实的,因为人性有两面性,一面是善,一面是恶,且不断变化,捉摸不定,更不能保证人性和资本的恶性不会膨胀,所以,必须用法律的、行政的手段来约束,这就是法制经济的重要性。网络搜索有利益关系,就必须建立法制秩序,互联网广告新规就是建立网络搜索法制秩序的,也是亡羊补牢的产物。

  不过,有了规则是不是代表就一定能建立良好的网络搜索秩序,还是个未知数,接下来,亟待监管部门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就要依法依规严惩,不要搞“下不为例”;同时,还要防止广告审批权出现寻租现象,制造新规下的权力公害。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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