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别被社交平台“绑架”

2016年07月06日 09:27   来源:长江日报   何勇海

  为进一步打击和防范网络虚假新闻,国家网信办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严禁未经核实将社交工具等网络平台上的内容直接作为新闻报道刊发。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持续加大网络虚假新闻整治力度,对制造、传播虚假新闻情节较为严重的新浪网、凤凰网、中华网、扬子晚报网、张家界在线、财经网、腾讯网、网易网、今日头条等多家网站进行了处罚和惩戒。(7月5日《光明日报》)

  当今时代,是个社交平台风起云涌的时代。社交平台成了人际互动、信息交流、社会热点事件曝光的流行工具。网络媒体、纸质媒体、电视广播的“老记”和“小编”们,便把各色社交平台当作“新闻富矿”,从中“扒拉”自认为有价值的新闻线索,甚至想从中挖掘出一条条爆炸性的“独家猛料”。当此之际,国家网信办要求,社交平台上的内容未核实,不得作为新闻刊发。这应当是所有新闻媒体的最基本遵循。

  社交平台几乎呈现出“乱花迷人眼”的态势,新闻媒体不得不慎重,以免误导受众。比如上述新闻就提到几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虚假信息:“东北村庄‘礼崩乐坏’”、“上海女孩春节逃离江西农村”、“城市媳妇回乡过年不能上桌吃饭怒掀桌子”等。这几件事都是发轫于社交平台,然后被不少网络新闻媒体炒作,又被纸质新闻媒体跟风发挥,一度闹腾得沸沸扬扬,混淆了视听。

  从新闻媒体角度说,新闻媒体应该是可靠信息的发布地,与泥沙俱下的社交平台存在本质区别。正因新闻媒体承担着搜集信息、报道新闻、影响社会的神圣使命,就要追求媒体公信力,呵护媒体自身的内在品质和外在形象,从而被社会公众充分信赖。新闻媒体的记者编辑从社交平台挖掘新闻素材时,就必须具有高度的分析辨别、信息过滤的能力,对社交平台内容的真实性予以高度警惕、多方求证,对耸人听闻、真假难辨的内容更要谨慎处理。这才是负责任的应有表现。(成都 媒体人)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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