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副主任兰卫红杂接受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群众在禁毒过程中的作用是最核心的,此外,作为青少年的偶像,明星在禁毒示范上要有更大的社会责任。而对于涉毒艺人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接受完惩罚,就可以回归社会。“回归社会”能够等同于回归“演艺圈”吗?(6月26日中国新闻网)
笔者认为,涉毒艺人能够“回归社会”并不能够等同于回归“演艺圈”。社会可以接受各种各样不同性格、不同身份、不同社会经历和不同价值观念的人,但演艺圈可以吗?答案是:不可以。明星都不希望自己出现负面新闻,因为负面新闻会使他们的公众形象大打折扣,对演艺事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这就说明了,公众对于明星的形象的要求是有一定底线,并不是盲目的全部接受偶像的各种行为。另外,公众人物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这就决定了演艺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更严格的行业规范。所以在概念上,“回归社会”和“回归演艺圈”还是存在一定差别的。
明星是公众人物,其行为对于很多受众和粉丝都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如果一个明星在接受了法律上的惩罚后轻松回归行业,可能会导致受众和粉丝的价值导向出现偏差。柯震东吸毒事件曝光后,很多网友在他的微博下留言表示“吸毒有错吗?”、“就算你吸毒,我也会爱你”、“觉得他吸毒也帅的请点赞”。由此可见,粉丝对偶像的盲目崇拜有可能扰乱他们对是非对错的判断。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正处于初步形成阶段,偶像的言行举止会成为他们模仿的对象,因此更需要公众人物正面的引导和推动。
有人说,每个人都会犯错,都应该得到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吸毒并不是一个小错误。毒品破坏家庭幸福,导致家破人亡的例子屡见不鲜,在我国历史上还曾经危害了民族利益。这么多年来,我国一直加大力度打击涉毒行为,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以身作则,起到正面的引导作用。
如果允许涉毒明星回归演艺圈,一方面可能导致明星群体对吸毒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认识不足,出现涉毒现象在演艺圈屡禁不止的情况。另一方面,公众无法对吸毒的危害性形成深刻的认识,可能会出现模仿行为,造成更严重的社会影响。一个行业对于错误的容忍度越低,越有利于减少错误的发生,进而促进行业的发展。因此对涉毒“零容忍”,实际上是从源头上遏制错误,从而有利于演艺圈整体形象的提高。
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与北京42家经纪机构和表演团体签订了《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净化演艺界队伍,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这在一定程度体现了演艺界对毒品的抵制,但在整个行业中并没有形成完整的规范,缺乏法律的强制约束,对涉毒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或许规定涉毒明星不能重回演艺圈将会是打造“无毒演艺圈”的开端,进而形成良好的行业环境。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