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讲,不分手,房子、车子都不要想,今天也不要回来了!”前晚11点,陈妈妈把女儿和准女婿的所有东西都扔出门了,她在电话里跟女儿陈晓楠说得很决断,两条路作选择:要么跟男友卢勇分手,找个正儿八经;要不就自己收拾东西,跟卢勇走了别回来。(6月23日《重庆晚报》)
在当今社会,虽然包办婚姻已经不再流行,并被婚姻法禁止,但父母干涉子女婚恋自由,似乎成了一种趋势。比如,这位丈母娘深夜将“上门女婿”及女儿赶出家门,并逼女儿分手,就是对婚恋自由的一种粗暴干涉。应该说,父母关心、甚至规划子女的婚姻,其本身没有恶意。问题是,父母违背子女的意愿,并采取各种粗暴手段,去干涉子女的恋爱自由和婚姻选择,就是一种家暴行为,给子女的身心及亲情均造成了伤害。
据调查,有不少地方,至今还流行一种名为“看女议价”的恶习,嫁一个女儿多则要收聘礼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而且还要附加什么车子、房子等“硬条件”。还有些地方,不少人利用封建习俗巧立名目,除借婚姻索取财物之外,更有什么见面钱、离婚钱、压车钱等。可见,封建买卖婚姻残存的旧思想、旧习惯,仍然严重地侵害着男女婚姻自由;特别是,一些准丈母娘,以物质和金钱为唯一嫁女条件,高调拜金,不仅赶走了“潜力股”女婿,而且扼杀了美好爱情,更破坏了现代婚姻制度。
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找到各方面条件都比较优越的另一半,希望他们的婚姻美满幸福。然而,婚姻是一个人一辈子的事,子女个人的意愿和选择应该放在第一位,父母应多尊重子女的婚恋自由,从旁引导,不要因为过度参与而越俎代庖,更不能采取家暴去干涉子女的正确选择。带着亲情的理性处理子女的婚姻问题,并不影响“父母之爱”的发挥,相反,很可能在子女自由的领域,找到了适合他们婚恋观要求的选择,切莫因过于重金钱和物质,反而破坏了子女婚姻的可持续性、成就感和幸福感。
可见,丈母娘赶走“潜力股”女婿,值得当今父母反思。婚姻选择,还是让子女自己来掌舵。子女被过度干涉,也会出现很多后遗症,甚至会引发家庭纠纷和悲剧。如果我们还继续沿用传统的婚恋观念和模式,子女的婚姻仍然要靠父母包办,那就不只是一个家庭的悲哀了。当然,值得反思的还有我们的相关部门。特别是,妇联组织和司法机关,对于这种干涉子女婚恋自由的家暴行为,也应当进行必要的干预和惩戒。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