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2.6亿天价处罚案迎来二审。昨日快播起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当年举报快播的腾讯公司作为第三人一并出庭。庭审进行3个小时50分钟结束,案件并没有当庭宣判。(6月22日《新京报》)
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以快播涉嫌侵权腾讯为由,向其开出2.6亿元罚单。罚单称,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北京爱情故事》等影视剧、综艺类作品,获得非法经营额8671.6万元,罚款数额系非法经营额的3倍。
与乐视一样,2014年,无论是风行网对江苏卫视综艺节目的“紧张”,还是腾讯视频对“盗播”现象的声讨,都从正面反映出了视频网站如今对于版权问题的关注度是空前的高。众所周知,中国现在存在着版权意识薄弱的问题,小到CD、书籍,大到手机、电脑都可以看到山寨。盗版的问题随处可见——抄袭剧本、照搬国外综艺创意……
依笔者看造成国民意识浅薄的根本原因是中国立法不完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版权维护没有特别详细的硬性条文,没有完整建立版权维护的结构机制,实现不了版权维护的实质操作,其次监督机构不健全。小的方面讲,国民版权维护的思想没有完全建立,维护版权的意识不强,盗版山寨被普遍默认,对待自己版权受到侵犯时,不能有效地进行维护。
相比起发达国家,我国有关版权的立法不太成熟。相比较于美国,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于1990年,而美国早在1970年就颁布了第一部《版权法》。就时间而言,在版权意识方面,中国晚了美国远不止20年。
有人为快播收到的巨额罚单抱不平,觉得快播不应为其侵权行为付出如此之高的代价。然而,笔者认为,抛开审判结果的合理性不谈,这样高额的罚单体现了国家对版权的重视。中国有一句成语叫“杀一儆百”,这样的处置行为会给其他的视频网站,包括不同的盗版行为一个信号——中国不能容忍侵害版权的行为。
实际上,中国近几年对影视作品、游戏产品,特别是音乐作品的网络版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这一方面是因为影视、音乐制作公司在源头进行了日渐完备的版权保护,另一方面则应归功于政府相关部门在这些领域监督和打击盗版工作的持续进行。这样的成果是值得肯定的,当然保护版权仍在继续。
或许,对版权的保护需要公民花费更多的时间、金钱来获取知识、娱乐,然而只有当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被保护好的时候,社会上才会有更具创意、更优质的创作涌现。版权保护,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