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4·23,岁岁“世界读书日”。这些天,大众传媒集体发力,为“读书日”造势,所有的新闻和文章一律称作“世界读书日”,似乎这个世界性节日、读书人节日的“本名”就是如此。于是又想起去年此时在东方网上写的时评《读书日+版权日才是完整的》。当时因为听一位兼具新闻与出版专业素养的行家说,“世界读书日”的全称中应该还有“版权日”,遂检索发现,这个节日全面准确的名称是“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在1995年确定这项国际性活动时宣示的主旨是:“希望散居在全球各地的人们,无论是年老还是年轻,无论你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你是患病还是健康,都能享受阅读的乐趣,都能尊重和感谢为人类文明作出巨大贡献的文学、文化、科学思想大师们,都能保护知识产权。”可是,在我们这里却将这个节日腰斩为(或曰省略为)“读书日”,生生地将其后半截“版权日”忽略了、剥离了、肢解了、抛弃了。当时我写道:明年的4月23日,别继续把“世界图书与版权日”的“后半截”省略了!
毕竟是人微言轻啊,这样的呼吁完全无济于事,一年逝去,如今又是满眼的“读书日”而仍不见“版权日”,所有的活动都以“读书”为主题,竟无一个关于“买正版书”之类维护版权的活动!
而恰恰就在前几天,随着《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辞世,一件旧事重提的报道令我们难堪。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马尔克斯于198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的一系列作品在未得到作家本人授权的情况下,便被我国多家出版社擅自出版,包括《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在内的多部经典,甚至有多个版本的汉译本出现在中国书市上。1990年,马尔克斯及其代理人到北京和上海访问,在书店见到各出版社擅自出版的《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书。这种明目张胆侵权的乱象给他们留下非常糟糕的印象,以致这位大作家在结束中国之行后发下狠话——“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我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直到2010年中国农历春节前夕,经过努力,中国才获得其代理人发来的授权通知,马尔克斯要求中国为过去27年间的所有未经授权出版事件“埋单”,以10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百年孤独》的中文版权。此时读者才知道,过去那么多年,包括莫言在内的中国作家和其他读者所读的《百年孤独》,竟都是盗版书!马尔克斯发怒称“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我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当然是被侵权后的气话、咒语,但现在想来,足以让国人蒙羞啊!
事实上,这仅仅是中国版权意识淡漠、侵权行为司空见惯的一个缩影。马尔克斯的遭遇岂止发生在一个两个著名作家身上,也不单是外国作家,本土作家的被侵权还少吗?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侵权乱象何时杜绝、消失了?近来持续发酵的琼瑶斥于正抄袭的“于抄抄”事件,不是又一个佐证?
有鉴于此,呼吁还“读书日”的“后半截”,恢复其全称“世界图书与版权日”,绝非简单的咬文嚼字,而是藉此唤醒国人的版权意识,倡导大力尊重版权的行为,千万别再伤了马尔克斯们的心,让4月23日的这个世界性节日演绎其本来意义:在享受阅读乐趣的同时,“尊重和感谢为人类文明作出巨大贡献的文学、文化、科学思想大师们”,从而真正保护知识产权,堂堂正正地走在世界文明的舞台上。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