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激活每一个市场因子

2016年06月17日 10:12   来源:人民日报   陈 凌

  使每一个经济的因子都呼吸到发展的氧气,兴奋起来、活跃起来,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市场的意义,正在于此

  “一匹马如果没有另一匹马紧紧追赶着并要超过它,就不会疾驰飞奔。”有人曾用这样一句名言,来描述竞争对于激活市场活力的关键作用。的确,没有竞争,何来市场?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永远是保持市场肌体健康的“基础设施”。保护竞争,一定意义上也是保护生产力。

  “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 要求政策制定机构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从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等方面,对将出台的政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18个“不得”,在为行政权力套上法治辔头的同时,也为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封锁,消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清扫了路障。

  市场是发展的强劲推动器。使每一个经济的因子都呼吸到发展的氧气,兴奋起来、活跃起来,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市场的意义,正在于此。也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才会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市场的本质在于竞争。让“无形之手”起决定性作用,说到底,就是要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我们不需要政府补贴,我们就希望公平。”一位企业家在参加国务院经济形势座谈会时说的这句话,也道出了无数企业家的心声。只有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才不会成为造成市场失灵的“坏孩子”。

  然而现实中,有的地方政府囿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为了保护地方企业,人为设限,看似大门敞开,实则“隐形门槛”高筑,让外地企业望而却步;有的“看人下菜”,重大轻小、重公轻私,歧视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对其随意“贴标签”;还有的政策措施不落实、不同步、不到位,让企业有优惠政策却“春风吹不着”,政策“温差”不小,甚至重新设限,松绑了企业家的脚,却送来磨脚的鞋。公平的环境被破坏,充分的竞争受到限制,很大程度上都与滥用行政权力有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那就是,“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真正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生态。

  近来,民间投资增速放缓的话题引发社会关注。据统计,今年1至5月民间固定投资同比增长3.9%,比全部投资增速低5.7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比重比去年同期低3.4个百分点。这从侧面反映出,民营企业的确存在投资意愿不足的情况。究其根源,恐怕仍在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高企,政策“最后一公里”梗阻仍在。而这18个“不得”,正是要打掉梗阻、消除痛点、疏通堵点,在降门槛、同规则、同待遇方面下功夫、动真格。可以说《意见》的出台正逢其时,既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也吹响了公平竞争的集结号。

  一本名为《穷城市 富城市》的书中,有过这样一个发问:“富有创造力的企业会选择在哪些城市?”理论上的答案有很多,但一位长期在地方工作的干部的话,或许可以作为一个现实的回应:“优质企业选择在哪里,不是着眼于土地、政策、优惠,而是希望能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一言以蔽之,公平竞争,才能吹皱经济的一池春水。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