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这是继2014年以来,国务院第六次清理职业资格。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取消319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52%。预计今年下半年还将有一批职业资格许可的认定事项被取消,实现职业资格削减比例70%以上的初定目标。
作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优化服务,实施精准协同放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取缔工作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仅保留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密切的资格事项,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也为更多劳动力就业创业和转岗安置创造了更便利的条件。
以证取人、论证排辈,这些过去广泛影响社会人才评价的方式将渐渐淡去,一些围绕考证而泛滥滋生的考试、培训、发证业务,也将随着大量重复叠加、甚至与时代脱节的证件的取消沉没。从取缔的目的出发,这固然是对求职者职业准入门槛上的松绑,但其更大的意义,恐怕是让人才的社会性判断更多元,求职和用人双方都有了更大的韧度,并打破了过去人为形成,继而滋生某些层面利益勾连的用人屏障。
取缔不必要职业资格,是对曾经过于刻板、行政化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纠正”。用市场的语言来说,是将劳动力作为资源配置的对象,让具体的机构、单位给出符合市场规律的评价。另一方面,这也有助于消除此前行政力量介入过深之后,职业资格证书滥发滥用,消耗社会整体资源的弊端。
无论从对职业人的松绑,还是对人才市场的规范来说,取消不必要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意义都是不言而喻的。不过,也应当看到,取缔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并不是对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整体性否定,相反,对不合理部分的“瘦身”本身其实是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完善。
时下,在政府和市场的问题上,我们有些时候会陷入一种误区。具体到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于市场可以判断、行业成熟能够形成自身用人标准的职业,就让人才在市场间自由的交流。对于涉及国计民生或具有特定要求的职业,就要在现有基础上依法依规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监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构建现代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推动职业资格科学设置、规范运行、依法监管,它需要政府和市场合力推进。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