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庭审忏悔别总“搬出”母亲

2016年06月13日 11:31   来源:荆楚网   李依颖

  6月8日上午,德州市原副市长黄金忠贪污、受贿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金忠因2015年4月26日被纪委调查时畏罪跳楼而被称为“跳楼副市长”。经过一年多的治疗恢复,他已能够自行走路,但仍显跛态。(央广网6月12日)

  儿行千里母担忧,母亲的嘱托时常是一个人一生不变的信条。不过,也有一些人,喜欢把母亲的嘱托用在“忏悔时”。近日,德州市原副市长黄金忠在庭审时就一直哭诉自己辜负了母亲的教诲,声泪俱下,让人好不可怜。只是笔者不禁要问,为何这些贪官都是成了阶下之囚,才能想起母亲?这样的忏悔真的是发自内心的吗?黄金忠获得“跳楼市长”的“美名”时,有没有想过母亲?

  答案或许都是否定的。当母亲的嘱托成为庭审忏悔“标配”时,这样的话就难以再让人感动,这些落马的党员干部想借此获取公众的同情,恐怕也是枉费心机。把心思放在博取同情上,真不如把精力放在反思上,想想自己是如何走上了贪腐的不归路。就算自己今后是终老铁窗的下场,也应该现身说法,警示更多的同事、下属,莫要伸出贪婪之手,这样或许比“折腾”母亲更有意义。

  其实,母亲的嘱托被落马贪官挂在嘴边,或许也有真情实意,只是他们记错了时间,记错了地点。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应该以身作则,就应该用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做好每一份工作。如果都要等到身陷囹圄之时,才知悔悟,又有几人能真正体会到党和人民的失望呢?

  所以,不让党员干部们庭上悔恨,就应该在平时拉紧纪律的“手刹”,让达摩克利斯之剑常悬头顶。只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畏,才能守住自身底线,做合格的党员干部。

  母亲的嘱托不是“硬规矩”,但是也应该成为每个人的警钟,特别党员干部,决不能等到无法挽回时,才想到母亲,否则带给母亲的只有无奈和悔恨。

(责任编辑:邓浩)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