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丽水庆元县百山祖镇三堆村1164亩集体山场涉嫌被贱卖,承包人仅7600元便获得了40年的承包经营权,而村民一直被蒙在鼓里长达5年。事发后,三堆村村民认为承包手续不合法,遂将承包人告上法庭,要求判定承包合同无效。但该案历经3轮6次诉讼、近2年的时间仍未审结。(6月12日中国新闻网)
1164亩集体山场,被以7600元的价格租赁了出去,而且租赁期限长达40年。这样的价格显然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就是这样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承包价格,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却一审就是好多年。这让当地村民难以接受。有人说,法律为何不能维系正义?对于这一点我们其实不应该担心。案件之所以久拖不决,是因为这起案件还是比较复杂的。法律审判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托举。我们不妨给法律一个宽容的时间。
法律的事情我们需要交给法律解决。可是“7600元承包山场40年”却又不仅是合同合不合法的问题。即使,这个合同在法律层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也需要继续追问真相。为何山场被承包出去了,当地的村民长达5年还被蒙在鼓里?难道,这么大的事情不需要让村民知道吗?
表面上看,合同的签订也是走了程序的。比如,有当时的村委会会议纪要,还有几位村民签署了同意书。问题是,这处占地1164亩的山场是属于集体的,是属于全体村民的,仅仅几个村民的同意,能不能代表全体村民的意愿?而且,村民就居住在村子里,这么大的事情,应该让全体村民参与其中,是不是需要承包,承包的价格是多少,都应该由村民说了算,而不是让个别干部说了算,而不是让个别村民去代表。
我们更该关注的不是这张不公平的合同,而是这张合同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也就是说在这张问题合同的背后,到底是谁在“靠山吃山”?在民间有句话,叫“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句话的意思原本是正面的,是说人们依靠自然资源成就致富之路。可是,随着时代的变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变成了一个中性词,既有好的积极的意义,也有其他意思。放在权力嚣张上来说,就是腐败的意思,是说某些官员把权力利益化演变到了极端的地步。借助手中的权力在玩“靠山吃山”。
那么,在“7600元承包山场40年”的背后,也可能有人早就“靠山吃山”了。为何承包合同的订立是偷偷摸摸的?为何5年之后才有村民发现山场被承包了?为何承包的价格竟然是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这一连串的问号都需要监管部门的介入调查来回应。
这就需要找到当初签订这份合同的村干部,看看在合同订立的背后,是不是早就被收买了?他们是不是能够从承包人处获得利益的分成。“7600元承包山场40年”,这不仅是合同合不合法的问题,而还应该有里面是不是存在腐败交易的追问。
“7600元承包山场40年”,到底有没有“靠山吃山”?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