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机再伤人 暴露C2C模式之弊

2016年06月06日 09:20   来源:华声在线   徐其扬

  6月3日,知名电竞选手马玺清在湖南长沙市搭乘滴滴专车前往机场途中,因司机违背协议转接其他乘客发生纠纷,随后被司机追砍,背部被刀具砍伤,伤口长达50厘米,左手2条手筋遭利器挑断。日前,凶手迫于警方压力,已经投案自首。(6月5日潇湘晨报报道)

  电竞选手手筋被挑断,这是毁一生的痛!凶手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联想到不久前深圳女教师被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一案,网友们在谴责凶手的同时,也纷纷留言惊呼:乘客还要流多少血和泪,安全才能够得到保障?

  极端的个案具有偶发性因素,但是在同一专车平台下的不同服务产品中,接连发生司机伤害乘客的凶案,公众对其平台的整体安全性提出质疑,既是必然,也合情合理。

  也只有在深刻反思极端个案背后的一些共性因素后,查补平台漏洞,才能从机制上保证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还公众安全感,也避免网约车这个新兴的行业因此受到拖累和牵连。

  基于这样的理解,再回头看刚刚发生在滴滴平台下数起凶案,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司机非专业,缺少起码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荣誉感。

  众所周知,滴滴平台下,司机大多都是兼职,即便号称经过了短暂培训,但大家都心知肚明那不过是走过场。但是,为公众服务的司机,不能仅仅有会开车的职业技能就可以上岗。作为一项职业,还必须有基本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

  以长沙发生的这起凶案为例,如果司机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感,就当诚实守信,与乘客就不大可能起纠纷,凶案也就可能不会发生。即便是遇到乘客有不对的地方,自己占理,具有起码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司机,也应有更好的耐心和修养,意识到自己的言行代表着这份职业与行业的荣誉,会尽力避免和乘客发生冲突。

  但遗憾的是,滴滴司机大多是“游兵散勇”,大多为利益驱动而兼职,他们既缺乏职业认同感,更缺少共同的职业荣誉感。而滴滴公司对旗下司机的约束与规范的手段,也十分有限。当滴滴为占据市场,大把撒钱补贴司机时,司机相对心情舒畅,积极热情;而当滴滴站稳脚跟,补贴缩水,甚至还要从司机收入中抽水时,司机就会心存怨怼,进而将怨气发泄在乘客身上。

  虽不能完全说乘客是代滴滴受过,但滴滴平台的C2C模式下,进出频繁,监管失控的概率增大。例如,长沙的这名司机,不仅和深圳那起凶案一样,涉嫌车辆冒牌,更居然随车携带砍人刀具,未免令人细思恐极!也将C2C模式的业余与随意性暴露无疑,放大了乘客的乘车风险,令乘客安全难以保障,冲突事件发生似乎具有必然性。

  因此,在即将出台的网约车法律规范中,应加强专业性与职业性的内容,否则,冲突不断,令城市蒙羞,也可能会毁了一个创新创业的新行业。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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