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5月27日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家庭获得一份“福利”——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
随着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变老”已经不再单纯地用以形容个人状态,而是更多地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提出——“老龄社会”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各种政府文件中。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不少针对老年人的优抚制度,无论是提高各种津贴的发放标准,还是完善养老配套设施的建设,各种普惠式养老福利不断增多,“老有所养”的国家承诺正在真切地落实到行动中。尊老敬老不只是对老年人生活状况的关照,同时更应体现在对老年人精神层面的慰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现实情况是,随着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即便同处一地,工作繁忙者去探望父母也难免“有心无力”;如果在异地工作,长时间陪着老人就更不可能。对于政府来说,为照顾困难老人的亲属提供“护理假”无疑是雪中送炭,由此以行动表明了一种理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仅是一种家庭义务,更是一种政府责任。
毋庸讳言,对于忙忙碌碌的上班族而言,照料老人无论对时间还是精力都是一种考验,患病老人家庭压力更甚,即使为人子女者不辞辛劳,舐犊情深的老人也多半于心不忍。在专业养老机构尚未普及,居家养老仍为主要养老方式的当下,为家庭养老提供必要的制度帮扶,无疑显得格外重要。
人口老龄化的冲击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越来越不足以承担起养老的重任,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的进程中,制度层面的生活保障和福利补贴不可或缺。面对养老难题,政府责任不仅体现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上,更体现在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这样的点滴细微之处,只有最大限度地承担起政府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民众的养老压力。不仅希望这种制度设计理念得以更大范围推广,同时也希望各项便民服务能得到更多政策性支持,从而使之能更加专业和贴心地展开服务。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