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柯震东内地解禁”的话题突然登上微博热搜话题的榜首,据台湾媒体报道,历经21个月沉潜的柯震东即将在内地“解禁”,以一亿元台币(约人民币2000万)酬劳接到抗日题材的新戏《舞樱》,并在其中饰演一名警员。该片日前已在横店开拍,并获正式批文,至此,柯震东已然即将重出江湖。(5月18日《南方都市报》)
2014年8月17日,有传台湾男艺人柯震东在内地吸毒被捕,同年8月18日已证实柯震东因在京吸毒被北京警方控制,随后其被全面封杀,暂退娱乐圈。在仅仅不到两年后的今天,对于柯震东的复出,舆论一片哗然,更是有不少网友十分气愤:复出也就算了,一个吸过毒的人饰演警察,难道不是很讽刺吗?的确,吸毒事件仍然记忆犹新,负面的公众形象依然伫立,柯震东现在的复出虽然低调,但依然有无故洗白自身,钻空子捞金的嫌疑。艺人既然作为公众形象呈现在大众面前,就有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及榜样力量,而对于柯震东的复出,广大群众需要看到的是更大的诚意。
其实近年来,被曝出涉毒的艺人不在少数。从毛宁到尹相杰,从房祖名到李代沫再到宁财神,这些在娱乐圈享有较高知名度的艺人们相继沾染毒品,这让公众屡屡大惊,除此之外还伴随着极大的失望。那些曾经十分喜爱的歌手或者演员,转眼之间就成为了犯罪人员,如此的落差不得不让大众心寒。作为艺人,在光鲜亮丽的同时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自律和榜样力量。因为影响是相互的,公众人物吸引的是大众的关注,故而公众人物对大众尤其是青年、青少年的影响极为深刻,任何负面的形象都有可能对较多人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这些影响关乎生活方式,关乎价值观。故而,艺人涉毒事件的性质必定是极为恶劣,所以重回大众视野之举必定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审慎而行。
抛开艺人的社会责任,权力机关在此类事件中也发挥着较大的作用。广电总局曾颁布“明星劣迹令”,其中明确点出“吸毒”与“嫖娼”,并规定除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必须暂停播出,而柯震东复出正是借着电视剧,由此看来,部分相关规定应当更加合理地进行调试,从而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权益。
从大众的态度看,部分网友认为应当对此类涉毒艺人进行永久封杀,而另一部分则认为应当给予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这里,笔者认为,涉毒事件不论是对柯震东,还是对其他涉毒艺人来说都是人生极大的污点,可是这样并不代表他们应该永远都笼罩在阴影之下,大众应当较为理性地看待,而且需要更加重视艺人改过的态度和诚意。那么现在重回看柯震东复出事件,公众群情激愤的最大原因就在于他没有表现出相应的诚意,又或许他并没有预想到事情的极大影响力和严重性。笔者认为,以柯震东为代表的涉毒艺人的复出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多的沉淀,艺人需要选择一种合适方式,适当的机会,以及最重要的良好的态度和诚意的表达呈现给群众。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