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艺人,不“打死”但须“打疼”

2016年06月27日 07:05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

  【阅读提示】国家禁毒办:涉毒艺人接受完惩罚就可以回归社会

  近日,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副主任兰卫红在接受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群众在禁毒过程中的作用是最核心的,此外,作为青少年的偶像,明星在禁毒示范上要有更大的社会责任。而对于涉毒艺人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接受完惩罚,就可以回归社会。

  究竟是涉毒艺人越来越多,还是群众鉴毒的眼睛越来越亮?这是个值得探讨的社会议题。俗话说,风成于上,俗化于下。艺人明星站在潮流的风口浪尖,其言传身教的示范效应,恐怕比宣传队的小喇叭更要深入人心。因此,尽管偶有禁毒明星因涉毒而让东家倍觉“打脸”,但禁毒宣传仍少不了各色各样的当红艺人深情造势。

  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今年2月发布的《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我国吸毒人群多元化特点明显,在明确登记职业信息的吸毒人员中,无业人员占69.5%,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公职人员、演艺界明星等占0.4%。比率上说,明星吸毒确实是小概率事件,但影响而言,恐怕比普通的瘾君子为害要深。用句时髦的话说,抓“毒星”,这叫抓住问题的“关键少数”。

  涉毒艺人屡屡成为公共事件主角,除了其自带示范效应的光环、令公众感叹“贵圈真乱”之外,恐怕还有一点:即小成本的罚单令少数当事人傲娇跋扈。拒不认错的,抵死狡辩的,沉潜不语的……花式危机公关大法,令公序良俗斯文扫地。娱乐圈本来就是一个低调会死的地方。曾有经纪人把莫少聪吸毒被捕视为“小祸是福”,又如涉毒的宁财神公开声称“完全不后悔”,再如张默的“二进宫”……可如今,在演艺市场,他们依然活跃而滋润。可见,涉毒艺人虽在人品上图穷匕见,良善的社会也并非对之关上了新生的大门。

  禁毒部门要求大家对涉毒艺人“不要一棍子打死”,这当然是善意可嘉,初心可鉴。不过,眼下而已,恐怕不是棍子太狠,而是脑残粉太多,综合罚单太过绵柔。艺人与毒有染,身为公民,自然承担法定责任;但,司法惩戒之后,还应有行业惩戒、舆论惩戒、道德惩戒伺候着。不然,东山再次得如此轻而易举,重陷囹圄可能也就毫不稀奇。

  不是所有的错误都能以宽宥,不是所有的歉意都能当誓言。尤其是在国内艺人行业自律意识还很粗放的时候,要求社会善良而宽容,这恐怕只会给没有方向感的“粉丝经济”制造更多烂俗的炒作噱头。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明星涉毒涉黄要有相应更细致的制裁措施,“禁演期”长短可视情节轻重而定,累犯不能容忍。此后,4月份,《上海市禁毒条例》出台,明确规定: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尚未戒除毒瘾的演艺界“吸毒人员”,禁入文化演出和影视市场。而早在2014年,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就与北京42家经纪机构和表演团体签订了《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一句话,以地方立法的方式管控涉毒艺人的市场行为,这是权力部门的职责所在。

  禁毒虽是老话题,却依然任重道远。数据显示,2015年年末,全国现有吸毒人员是234.5万人,其间,吸食传统海洛因毒品的是98万,占了41.8%,吸食新型毒品的47.1%。偶尔有一次吸毒被查到的人数是109万,多次吸毒被查获的是127万,而在查获的吸毒人群里,介于18岁到35岁的有142.2万。瘾君子里半数是核心劳动力,这足以引起全社会的反省。如果涉毒艺人在禁毒问题上继续狂言乱语、乃至以身示恶,多少正面宣传的力量,恐怕都会被悉数解构、被跌宕殆尽。

  一份涉毒艺人版的《监狱风云》,在朋友圈里不断演绎新的剧情。须知,涉毒艺人的好态度,从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涉毒明星的侥幸心理,也不是彪悍地天生的。对毒品与吸毒,唯有一棍子到底、唯有传递“沾染即毁灭”的共识,禁毒才有威严,艺人才有戒律,公众才会警觉。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涉毒艺人,可以不“打死”,但还须“打疼”。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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