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关怀让家事纠纷事了人和

2016年05月13日 09:24   来源:法制日报   刘 勋

  法院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其实就是为弥补法官能力与精力的不足,打破简单依靠法律手段处理家事纠纷的惯常模式

  记者5月1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等一百个左右的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据了解,此次改革试点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等(5月11日新华网)。

  家事纠纷是基层法院最常见、最传统的案件类型,绝大部分家事纠纷涉及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从复杂程度上而言都算不上疑难复杂案件,法律关系一般比较简单。而就是因为这个特点,家事纠纷案件会被误认为是简单案件的代名词。家事纠纷通常没有复杂的法律关系或巨额的涉案标的额,一线办案法官虽然并不畏惧裁判过程本身,但是却畏惧家事纠纷审理中的虐心。家事纠纷尽管属于法律层面的简单案件,但是法官们并不轻松,主要是因为家事纠纷通常伴随着情感的撕裂,裁判虽易、事了不易、人和更难。家事纠纷中情感被撕裂,就算裁判再公平公正都很难挽回或弥合已经伤痕累累的心灵,裁判也就无法成为家事纠纷案件的终点,因为被撕裂的情感始终会成为矛盾再次爆发或催生新矛盾的隐患。

  家事纠纷除了存在被认为是简单案件的误区之外,还有个误区就是认为家事纠纷容易调解,在某些文学影视作品中经常能够看到讲感情促调解的情节,家事纠纷当事人在情感的感召下相逢一笑泯恩仇。其实在司法实践中,那些将家庭矛盾闹到法庭上的当事人,他们之间的情感早已经破裂殆尽甚至荡然无存,办案法官开庭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劝阻无休止的争吵,而且家事纠纷的调解率要远低于其他类型的民事纠纷,破裂的情感俨然成为激烈对抗的动力源泉。

  法官的精力与能力有限,除了依法裁判和调解之外,很难从修复破裂情感的层面来更好地化解家事矛盾,这个客观事实其实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根本原因。情感破裂带来的伤害如果不能被抚平,家事纠纷就没有真正解决。法官对于家事纠纷案件的处理,仅仅是从法律层面作出关于权利义务关系的判断而已,案结事未了、伤害依旧在,根本就没有触及矛盾产生的根源。家事纠纷如果不能实现事了人和,就会酝酿更大的社会矛盾甚至催生出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影响家事纠纷当事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对于无法事了人和的家事纠纷,裁判之后,法官依然会面临难以预料的信访压力,甚至人身安全威胁,因为家事纠纷引发的法官被伤害事件并不罕见。

  法院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其实就是为弥补法官能力与精力的不足,打破简单依靠法律手段处理家事纠纷的惯常模式。修复破裂的情感应该属于人文的范畴,单纯依赖法律的理性与刚性难以救济破裂的情感,但是司法的柔情及社会各界的人文关怀却是良药。如果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角色充分发挥作用,就能够为法官理性的裁判注入人文关怀的力量。总而言之,不能将法院视为终结家事纠纷的地方,更不能将化解家事纠纷的难题完全交给法官,如何平抚情感破裂带来的伤害是化解家事纠纷的治本之策,这也是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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