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古代绿林小说,有一个阴森恐怖的场面常常让我毛骨悚然:在荒僻的山坳里,极恶猛的黑松林中,落单的客商正在行进。冷不丁蹦出一条用墨搽黑了脸的大汉来,手拿板斧,大喝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强盗们占山为王,不问青红皂白,肆意劫掠过往客商,打杀无辜行人,嘴上理由只有一个:这山是他家的,这路是他家的!要借路,当然得有买路钱。这就是强盗的逻辑。
这种强盗行径,当今早已销声匿迹。然而,近来媒体曝光的种种雁过拔毛式的腐败行为,却与山大王的剪径惊人地相似。少数公职人员和基层干部,以为手头有那么一星半点的权力,如果不充分利用起来谋点私利,膨胀钱包,就会“过期作废”。于是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私分、盘剥克扣、索要好处、贪污受贿,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这样一群蠹虫,说他们是新时代的山大王,不算过分吧。
当然,时代进步了,如今的雁过拔毛和古代强盗剪径,毕竟有所不同。一则,深山榛莽之中,开辟一条山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流血流汗,想来不少,凭此获得剪径的机会,图个下半辈子富贵,似乎还有点道理可说——自然,这是强盗的道理。而当今的雁过拔毛者,拥有的拔毛工具——权力,是党、国家、人民所给,反倒用它来劫掠人民财产,损害国家利益,抹黑党的形象,就更会引起公愤、全民讨伐。
第二,古代的强盗,即使再怎么不肖,也会打着劫富济贫的旗号,有时也装模作样地接济穷人,决不至于不分贫富,乱抢一气。而如今的雁过拔毛者,已经掉在了钱眼里,除了钱,什么也不管不顾。在查处的雁过拔毛案子里,就有好几起侵占低保款的。吉首市有一个叫蔡艳的社区党支部书记,从2007年至2009年,利用负责社区低保工作的便利,将低保户的低保资金发放存折本据为己有,大手大脚挥霍,毫不遮掩,没有丝毫的负罪感。这样的“拔毛”,简直毫无心肝,丧了良心。
强盗剪径,凭的只是匪气,而雁过拔毛者,则需要“高强的本事”。君不见,大雁在蓝天一掠而过,不仅飞得高,也飞得快,想要拔下毛来,非得有一番手腕不可,比如巧立名目、遮人耳目等,这或许也算是“时代进步”的缘故么?
当然,无论拦路剪径,还是雁过拔毛,最终的命运都不会光彩。在古代,剪径者一旦被抓,要么站笼子,要么滚钉板,至少也得蹲监狱,时不时被推出来游街示众,丢了祖宗十八辈子的脸面,害得后人也抬不起头来做人。如今呢,虽然不再有站笼子的酷刑、受游街的羞辱,但法不容情,监狱要蹲的还得蹲,处分该有的还得有,也免不了叫祖宗蒙羞、后辈丢脸。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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