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人士不应该苛求他人

2016年04月29日 09:48   来源:中国江苏网   关育兵

  4月18日,湖北工业大学的学生发微博爆料称,一只狗在学校操场上“玩皮球”,后被“校园110”开着车来回撞了几次后死亡,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事件发生后,大量“爱狗人士”集结至该校门口,堵住进校主路拉横幅为被撞狗讨要说法。现场疑有多人发生肢体冲突,并且已经对交通造成了阻碍。昨日,湖北工业大学保卫处在其官方微博上对驱狗事件做出说明,并向广大爱狗人士致歉,“当时情况较紧急,存在驱赶方式欠妥”,“深表歉意”。(4月25日浙江广播电视台)

  狗是人类的朋友,在文字和口头资料中,关于忠犬、义犬的事,也有很多。随着宠物热的兴起,许多人更是把狗当成了“儿子”,当成了家庭的一员。个人的爱好,只要遵守了法律,无妨公众的安全,无可厚非。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据媒体报道,某母女带狗到饭店用餐,和狗共用碗盘,共喝饮料。是否卫生姑且不论,但违背公序良俗却是必然的。想一想都可知道,如果你知道自己用餐的碗盘是狗用过的,即使已经消过毒,那又会怎么样呢?

  有爱心是好事,不让爱心因自己的爱好而泛滥,却也是应有的底线。发生在湖北的事件,就是爱心泛滥的表现。从报道来看,流浪狗不仅“体型较大,模样凶恶”,“且已连续咬破训练用足球多个”,已经严重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威胁师生安全。师生事实上已经无力控制局面,即便随后到来的校园110,采用了多种方式,也依然无效。在此情况之下,不得已撞狗,实属无奈。可以说,校方“存在驱赶方式欠妥”,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两害相较取其轻,是不得已而为之,应该得到谅解。

  爱狗人士有所表达,亦属正常,这能更好地推动社会进步,但以“集结”“堵住进校主路”“拉横幅”的方式出现,却是有些过了。在人和狗之间,优先保护的,肯定应该是人,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也不应该有任何疑问。更何况,城市本就禁养大型犬只。佛教中,有释迦牟尼佛舍身喂虎的传说,但其一者是释迦牟尼的自愿,并不能苛求人人都如此;二者,佛舍身喂虎,从本质上来说,还是为了民众,并非是为了虎。爱狗人士当不了释迦牟尼,就不应该苛求他人。

  爱,不仅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责任。真正的爱狗者,不仅要有对狗的爱心,也应有对狗的责任。这种责任,表现出来,就是要真正给予狗关爱,不让狗流浪,也不让流浪狗无家可归。否则,就是把自己的爱心,强加给他人,有叶公好龙之嫌。对于任由狗只流浪的曾经主人来说,不仅是缺乏爱,事实上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

  曾有人建议,由政府出面,收养流浪狗。对于这样的建议,我是极力反对的。纳税人的钱,理应为全体公民服务,为少数人的“爱心”买单,并不公正。真正应该加强的,是对养狗人的管理。要养狗,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按时接种疫苗,并妥善做好管理。不仅如此,每一只狗也应该在显著的地方打上标签,进行编号,标明狗的主人。这样,一旦出现流浪狗,就能够对狗的主人进行追责。如此,不仅能够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也能够防止爱心的任性,流浪狗的泛滥。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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