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正是为了强调预防接种工作,要以严肃法纪来恢复公众的信任。
本应是公益性为主的疫苗接种行为,却在一些地方异化为疫苗推销的商业化、营利性行为,甚至滋生寻租和腐败。
从本质上说,一类疫苗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国家行为更加强调公益性和低利润。二类疫苗主要针对季节性、区域性较强的传染疾病,其性质是个人健康行为,不能由国家大包大揽,需要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才能构建公众的“疫苗信任”。
政府要提供好的制度环境,并扮演“监管”角色。破解上游疫苗生产经营过度竞争与下游接种环节行政垄断形成结构性矛盾,这是恢复疫苗市场正常流通秩序的关键。改变分段监管的“碎片化”行政体制,加强监管政策的连续性,提升药监部门监管能力和权威性,真正建立疫苗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加大处罚及问责力度,对非法购销、未按规定储运疫苗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金额、增设禁业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的规定,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
市场要在疫苗安全治理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例如,实现二类疫苗需求和购销信息公开透明,引入市场化配送服务,防止形成行政垄断;建立临期过期疫苗补偿机制,通过商业保险或政府回购补偿企业潜在损失,从源头杜绝疫苗非法流通;区分一类疫苗纯公益性和二类疫苗的个体性,通过维持利润空间激励企业创新,以应对流感等不断更新的传染疾病;建立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商业保险机制,提高补偿公平性和效率。
总之,只有让政府和市场各归其位,才能构建起二类疫苗安全治理的长效机制,让公众信任疫苗接种工作,主动接受健康保护,共同构建美好生活。
(摘自4月25日《人民日报》5版《以两只手构建“疫苗信任”》,作者:胡颖廉)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