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孩坠亡呼吁“立法禁止独留”

2016年04月25日 07:53   来源:光明网   龙敏飞

  4月21日,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的民安华福小区的12栋21楼,一户业主家门前,一双男式儿童运动鞋东倒西歪地放在地上,这双鞋子的主人却再也回不来了。就在当天早上,6岁的彬彬(化名)因被母亲反锁在家,试图从家中翻出,不慎从21楼坠下。(4月22日《重庆晨报》)

  去年6月27日,湖南湘潭一名4岁男童被遗忘在车内,后死在车内;如今,重庆九龙坡区一名6岁男孩被母亲反锁在家,结果坠亡……就因为长辈们一时疏忽,结果酿成孩子的惨剧,造成一个家庭百分之百的伤痛,这的确是现实难以承受之重。据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在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案例中,其中有52%发生在家庭。面对这样的残酷现实,我们不能无动于衷,而应有所回应有所作为。

  仔细审视不难发现,在这些孩子发生意外的事件中,有一个共同点:孩子被“独留”在家中或其他一些地方。“独留孩子”很危险,这般常识人尽皆知,但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则并非每个人都能说到做到。据《广州日报》的一份调查显示,86.34%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或者是周围认识的人小时候曾经被独自留在家中或某个地方。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与未来,这样大面积对孩子的“照顾不周”,亟待现实进行修正。

  如今,“6岁男童坠亡”的悲剧发生,此处应有系统性与制度性的反思,这不仅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未来的负责。这般悲剧该如何避免?在国内国外,都有值得学习借鉴的经验。比如在美国马里兰州,就规定独留孩子在家中,孩子必须满8岁,而伊利诺州则要求满14岁;再比如在南京,其出台了《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不得让未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留在家中、车内。一个家庭失去孩子固然令人同情,但当这具备一定普遍性时,法律便不能隐身。

  对于“立法禁止独留孩子”的建议,坊间多有呼吁,不过一直都没有制度回应。而据专家学者分析,这主要是因为“时机不成熟”。为何?因为我国还存在大量留守儿童,如果立法禁止独留孩子的话,会打击一大片家长,在“法不责众”的现实潜规则下,法律执行力也会备受考验。但很显然,留守儿童的存在,不是阻碍保障孩子权利的理由,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有留守儿童的存在,“立法禁止独留孩子”才更应提上议程,难不成,就任由孩子被独留而埋下安全隐患吗?

  因而,6岁男孩坠亡,就是对“立法禁止独留”的强烈呼吁。无论是留守儿童还是普通儿童,父母或长辈哪怕没有时间照顾,不单独留孩子在家中或车中,就让孩子跟着自己,应该不算太难的事吧?希望此次的6岁男孩坠亡能够引发社会的反思与制度的回应,不然,类似的悲剧还可能继续上演。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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