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一词应有多种“打开方式”

2016年04月22日 07:25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杨鑫宇

  什么是“偶像”?拿这个问题去问几百年前的古人,他们想到的恐怕只能是寺庙里供奉的神像。这个词汇的本义,就是那些高高在上、供人崇拜的神灵在人间的物质化身。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我们逐渐摒弃了对神灵的盲信,在这个过程中,“偶像”一词的含义,也从狭义的神像,扩展到了一切供人向往、寄托的人与事物上,成为“崇拜对象”的代名词。

  对我们的父母那一辈人而言,他们的偶像可能是保家卫国的战争英雄,也可能是妙笔生花的文学巨匠,可能是纵横商海的企业大亨,当然,也可能是光彩四射的演艺明星。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因为对这些偶像的崇拜,各自走上了或许成功,或许失败的追梦道路。

  人类社会的进步,让“偶像”的含义从狭隘变得开放,而这种变迁,又成为了社会进步的动力,着实是一桩美事。然而今天,我们却在“偶像”这个词上,看到了一种逆向的变化。它的含义不再变得更加宽广,反而越来越狭隘,逐渐聚焦到了单一的娱乐领域,成为“演艺偶像”的缩写。当我们在报纸、电视、网络上看到“偶像”一词时,不用问,几乎都是在说当红的歌手或演员。当别人问你“你的偶像是谁”时,如果你的回答不是某个明星,没准还会遭人白眼。

  “偶像”一词的“打开方式”为什么变得这么单一?以我的一位朋友某君为例,某君的偶像(们),是一个歌手组合,他是十足的追星族,几乎这个组合的每场大型活动都要亲临现场,为此,他买机票的钱就占了他收入的小三分之一。某君喜爱这个组合的成员以及作品,这本身很正常,没什么好说的,但是,为什么他会把这个组合当做自己的“偶像”呢?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这个组合在对外宣传时,就将自身定位明确成了“偶像”,经常用这个词自称。该组合的经纪公司专门为每个成员打造了个人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让“粉丝”们能实时追逐“偶像”的最新动态,此外还积极介入“粉丝”群体之间的互动,打造出了坚不可摧的粉丝社团,而“应援物”等用于营造“偶像文化”的商品的适时推出,更是让“粉丝”们对“偶像”的崇拜意识有了实体寄托。

  在这一整套“造星工业”的运作之下,某君自然而然地将自己喜爱的组合当作了自己的“偶像”,这个体系是如此高效,因此被各大经纪公司竞相采用。更重要的是,这套体系并非刚刚诞生,自好莱坞起始,它已经在这个世界上运作了至少80年,并在近十几年登峰造极,因为它的存在,我们对“偶像”的定义才逐渐狭隘了起来,而我们对“偶像”的欣赏,也从那种“我也要像他/她一样”的向往,逐渐变回了“我好热爱他/她”的崇拜。

  当然,我无意指摘我的朋友某君,也并不是要批判娱乐业。娱乐产业的蓬勃发展,也对提升社会幸福指数颇有助益。我想说的是,我们对“偶像”一词的认识,不应该被“造星工业”锁死在娱乐这一个特定领域。传播学者尼尔.波兹曼曾经指出:对一个词汇而言,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将其“琐碎化”,让它失去本来的意义。将广义的“偶像”变成“演艺偶像”,正是这样一种“琐碎化”。我们心中的“偶像”,本来可以为我们树立人生目标,指引精神方向,如果我们最后只能记住演艺偶像们的声音和面庞,将会令人无比惋惜。

  幸运的是,当今世界上,娱乐圈外的偶像虽然不多,但依然存在着,早已逝世的民权运动家的马丁·路德·金,至今都在美国少数族裔最崇拜的偶像中名列前茅,为伊斯兰世界女性受教育权奔走的少女马拉拉,也被称作“巴基斯坦偶像”,只要我们能够以开放的思考方式去重塑“偶像”的内涵,“中国偶像”也一定不只是娱乐圈的明星。

  偶像的含义,应当是开放的,自由的,多面向的,当我们把偶像作为娱乐圈俊男靓女的代名词时,也应当记住这个词汇本来的含义。每个人心中,都能够有不同的偶像,都能够有不同的目标和方向。“偶像”一词,应该有多种“打开方式”,成为属于每个人自己的精神寄托,这才最符合它的本意。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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