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享共建中消除城市贫困

2016年04月18日 10:40   来源:人民日报   于洪生

  脱贫攻坚的难点,是农村贫困人口。不过,城市贫困同样需要关注,相当一部分城市贫困人口没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笔者调研发现,城市贫困人口的数量比想象的要多,尽管城市都有低保标准,但仍有一些处于低保线之上的人处境艰难。

  城市贫困近年来出现新的趋势。一是人口数量持续增长,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也在增加;二是城市贫困人口构成发生重大变化,以前,城市贫困人口多属于所谓“三无”人员,多为自身因素所致,而今大量贫困人口与下岗失业、政策不稳等政策因素有关;三是贫困程度有所加深,许多家庭靠借贷维持生存;而且,与城市居民平均收入的迅速增长相对照,城市贫困人口收入增长较慢,甚至有的还出现了利益受损,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引发不满情绪。因此,城市治理必须积极应对这些情况,把共享发展作为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包括城市贫困群体在内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获得感。

  当前,因缺乏制度保障和不合理政策而导致的贫困,不容忽视。比如,不合理的用工制度、养老规定、医疗保险规定、就业规定、打工子女入学规定、对弱势群体不利的政策规定和实施过程、城乡人口待遇上的不平等政策等。解决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更有效、更合理的制度供给。

  从应对策略讲,应当加大对城市贫困群体的综合支持力度,保持政策的灵敏度。一方面,把对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落实为有活力的社会政策。比如,积极做好调研工作,准确把握贫困人口的总量、结构、动态,以制定相应的政策,针对性地采取救助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另一方面,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扶贫救助,除了政府支持外,还应吸引企业支持、志愿团体支持、社区服务支持、民间慈善支持、公民个人支持。社区处于最基层,在城市治理中具有独特的作用,是救助城市贫困群体的有生力量。

  城市治理必须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氛围。美好的城市生活,离不开共享,让每一个人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更需要共建,让每一个社会成员对城市发展都承担起一定责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则需要改变传统的粗放式治理模式。在扶贫过程中,把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结合起来,把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结合起来,以真实需求为导向,建立起扶持有力、服务高效的扶贫机制。

  扶贫的目的,是尽可能让那些暂时困难的社会成员恢复自身“造血”机能,增加自己创造财富、提高生活质量的动力,并进而提高对社会的贡献能力。从长远来看,只有不断充分开发每一位社会成员的潜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共享和共建才能互为条件、互相促进。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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