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机关围墙 更要拆“心墙”

2016年04月13日 06:38   来源:工人日报   王石川

  “拆围透绿、还绿于民”,日前安徽宣城泾县10家政府机关大院自拆围墙,并通过增补绿化面积、道路及基础设施完善等项目改造,让市民享受到更多绿色资源。泾县机关大院拆围为泾县新增五万平方米的绿化休闲用地,多个政府机关大院变成市民的社区公园。在拆围透绿之后,广大市民将享受到城在园中、园在城中的绿化空间。(见4月11日《人民日报》)

  拆围透绿、还绿于民,很有必要。政府机关本来就不应该戒备森严,拒民众于千里之外,也不该独享幽静,将城市中良好的绿化环境为少数人所垄断。这一道理虽然人人熟知,但真正付诸实践的地方并不多。泾县的做法之所以被叫好,主要在于还绿于民行动坚决,措施得力,而且拉近了政府与民众的距离。

  机关大院筑墙是为了保证安全,但是不筑墙就一定不安全吗?我国许多县级机关都无围墙,也没见出过什么乱子。比如,在云南省绥江县,全县所有党政机关都没有围墙,人们到机关办事不会被询问,也不需要登记就可以走进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任何一名干部的办公室。官员适应了没有围墙的大院,民众适应了没有围墙的大院,不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而且很自然也很协调。同时,机关拆围,实现开放式办公,通过向民众敞开大门来提升自身公信力和凝聚力,也是一种自信的体现。

  进一步而言,拆除机关有形的围墙本质上是为了拆掉干群间的“心墙”。当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习惯于闭门造“策”,制定出来的政策不接地气,执行起来很难。民众不满意,政府很着急。现在机关敞开大门,走群众路线,一方面可以更方便、更有效地倾听公众意见,促使相关政策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另一方面群众和官员的距离拉近了,对政策的理解、信任度明显提高了,落实下去就顺畅得多。从这个角度看,拆掉了机关大院围墙,达到了拆掉干群之间心墙的效果,意义更为远大。无数事例佐证:只有官员向民众敞开大门,民众才更容易信任官员。

  城市不应该是若干封闭大院和围墙组成的“围城”,而应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提升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尽可能不再建设封闭的住宅小区,使城市街区和道路更有人情味,形成为居民骑车散步、逛街购物、餐饮会友、休闲娱乐提供方便的综合功能的街区。泾县主动拆除机关大院的围墙,无疑是践行这一理念的举措,通过拆除机关大院围墙进而达到拆除民众与官员之间的“心墙”,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办法。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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