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问题都是救援公司的、是具体个别人的,这种态度是避重就轻的,同样也是霸气。
在湖南潭耒高速公路上,16公里施救路程开出3.6万元“天价”、霸气地说出“不报警你是我孙子”的事件有了进展,昨天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发布事件处理通报,责成车辆救援公司清退当事员工,清退车辆救援站负责人;严肃追究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违约责任,扣除其履约保证金2万元。
3.6万的要价,最后在一级一级投诉之后,算下来只应该收1.5万,并且开的还是收据。可以推测,这种事情,在这条道上不是偶然的。如果不是这事闹大,至少2.1万的“差价”出现了,怎么处理这笔钱,这同样也是舆论所关注的。所以这起事件引爆舆论关注的,是背后是不是涉及权力操控问题。这个生意这么好做、来钱这么快,显然是一般的公司进不来,一般的情况下不敢这么张狂。但事件的处理结果,显然与舆论关注的焦点完全脱节,依然停留在了具体人、具体事上,很难起到警示作用,更不可能撬动这个行业的垄断与监管到位。
事件曝光之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都有表态,但绝口不提是不是已经涉嫌违法,也没说以前有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当时的说法是“重则清退”。但是,清退一两个当事人,就算是严重处罚了吗?就算抓到了问题的根源和本质了吗?显然不算。处理通报,依然以“违规”在论处。但网友并不觉得这只是属于乱收费的行为,而是已经涉嫌违法,它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漏洞、制度漏洞,甚至有必要追查此中有没有涉嫌权力腐败。
救援公司的霸气无疑就是垄断造成的,是监管制度的缺失所造成的。在这个涉及安全、涉及利益的收费项目中,为什么没有第三只眼睛去监管?为什么没有退出机制和竞争机制?为什么出了事情之后还是仅仅由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自己查别人,而不是由更高层级的监管部门来查这些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处理方式又怎能服众?
从相关部门当时冠冕堂皇的表态,到今天的处理结果,我们不难发现,似乎问题都是救援公司的、是具体个别人的,这种态度是避重就轻的,同样也是霸气。
去年此时,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曾经召开过会议明确,从2015年的4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将启用统一的车辆救援服务费用告知,和服务质量反馈单、服务台账等等等等,但是,为什么这些制度没有落实?为什么当时说好了什么“广大车主有望和天价施救费说拜拜”,最后依然没拜拜?这些问题,不是今天的主管部门再出一番措施就能解决的。不解决垄断问题,不解决法治监管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