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共享理解为施舍 这是人民的应有权利

2016年04月05日 07:27   来源:解放日报   蒋德海

  今天的共享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成果,是人民的应有权利。人民群众在多大程度享受到发展成果,本质上是参与的结果。个别领导干部缺乏共享理念,他们甚至把群众通过改革享受到的成果理解为是自己的“恩赐”。这样一种心态,需要改一改了

  共享体现的是社会公平,是我国社会主义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也是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有没有共享,不仅仅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和谐,决定了我国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的性质及发展。深刻理解共享理念、实现共享目标,要秉持“改革是人民的事业”,推进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这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之一。

  共享的基本内涵是社会成果由公众分享,而不能仅由少数人或权势独享。有关共享的理念,中国古代就有了。但在传统社会,共享从来没有做到,也不可能做到。原因在于,共享的实现不是取决于君王或圣人的道德自觉、慈悲良知,而是取决于人民群众的参与。社会成果只有在公众参与前提下才可能有共享。而历史上,这种公共事务的权力一直为统治者所把持。为了维护自己的垄断利益,他们将社会公众分为不同的等级,并按照不同的等级分配社会财富。

  由于长期人治传统的影响,我们社会在管理上还存在不习惯人民广泛参与的现象,生怕群众管不好,甚至会出乱子。其实,在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改革是人民的事业。只有广泛参与到改革中来,才能实现共享的目标。

  人民的参与决定了共享的主体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成就喜人,但在管理公平性上也出现了问题,导致一些人“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来骂娘”。要消除这种不满,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推进公众的广泛参与。我们在实施共享理念时,必须注意不要把共享理解为施舍。

  历史上有过康乾举办千叟宴的举措,或可称为盛举。康熙五十二年,在京城首次举行有来自全国4240位60岁以上老人参加的盛宴。嘉庆元年最后一次开宴,人数达5900人。清史还有过6次免除全国钱粮的事件,如康熙五十一年开始,3年内分批普免全国钱粮共3206万两白银。但这只是封建统治者的“善政”,比之专制统治下的暴政、恶政当然开明,但它并不是共享。原因就在于,封建统治者固然可以心怀有善良或开明的一面,但这些举措没有持续性,全凭统治者一时的心血来潮,人民群众对社会财富的分配更没有发言权。

  我们今天的共享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成果,是人民的应有权利。人民群众在多大程度享受到发展成果,本质上是参与的结果。个别领导干部还缺乏共享理念,他们甚至把群众通过改革享受到的成果理解为是自己的“恩赐”。这样一种心态,需要改一改了。

  不仅如此,参与的程度、参与的质量决定了共享的程度、质量。柏拉图曾说过,假若给圣人和小人同样的无制约力量,就会发现他们都会跟着利益走。共享涉及到利益的分配,如果公众不能参与分配,就难以共享社会的成果。马克思曾揭露资产阶级在利益分配中的不公平:资产阶级从建造某一村镇的桥梁到修筑铁路、创办国立大学,“每一种共同的利益,都立即脱离社会而作为一种最高的普遍的利益来与社会相对立”。于是,“那些相继争夺统治权的政党,都把这个庞大国家建筑物的夺得视为胜利者的主要战利品”。于是,导致“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劳动创造了宫殿,但是给工人创造了贫民窟”。这是社会主义替代资本主义的政治和经济根源。

  强调共享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但共享不是平均分配。只有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成果分配,才是社会主义的共享。而参与不仅能够保证共享,同时也是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尤其是,社会成果的分配,涉及最广泛的公众利益,而社会成员的合法利益是多元的,这就要求在公众参与的基础上形成“重叠共识”。它不是简单地一种利益取代另一种或其他的利益,而是多种合法利益的叠加,是各种不同利益的共存。而各种利益要共存,就需要参与者有所得、有所失。

  这种参与基础上互相尊重的素养,正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可贵的精神。参与促进尊重,也滋养形成民主的素养和习惯。就此而言,共享的实现,不仅仅是一种社会成果的分享,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过程。随着共享的深入发展,必将迎来人民广泛参与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大发展。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和公管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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