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底气和关键

2016年03月30日 07:19   来源:京华时报   王灏军

  执行难的背后,除了地方保护、部门利益、司法行政化等体制流弊外,也有部分执行人员的“执行太懒”。一个严厉的、有效的责任机制将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

  被称为司法顽症的“执行难”终于有了一张明确的“时间表”。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通过大力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最高司法机关对“执行难”的宣战,可追溯至上世纪末,其时,自上而下推进的“执行大会战”可谓轰轰烈烈。于“运动战”之外,各色改革举措也层出不穷。然而延宕至今,“执行难”仍是一个顽症。这说明,对“执行难”的解决,最高司法机关有些预估不足。

  也因此,此次“军令状”一出,坊间最大的疑问就是:最高法院的底气从哪里来?根据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的解释,这“底气”就是最高法院已“找到了破解执行难的根本路径”,即“以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

  对于怎么才算“基本解决”,谁来评估是否已“基本解决”,最高法院也给出了颇令人期待的解答。除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进行了细化之外,最高法院还公布将在目标期限届满前,由第三方按照既定的评价体系进行效果评估。

  当然,最高法院的底气还来源于信息网络化的快速推进。以往的执行难,无非是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难找、执行协助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这些年,一些基础信息数据库的逐步建立,使得法院建成覆盖全国地域和基本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成为可能。当全国四级法院互联互通之后,所有执行办案人员均能利用系统快速查找、控制所承办案件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这无疑是解决执行难的一个良好开端。

  最高法院披露,自2014年12月正式开通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以来,已与多个部门完成了网络查控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船舶、证券,以及身份证、出入境证照等11类17项信息的查询。这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了基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23日,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52.6万例,限制397.5万人次购买飞机票等,5.9万例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这些成果,当然也可归入最高法院的底气。

  要提醒的是,执行难的背后,除了地方保护、部门利益、司法行政化等体制流弊外,也有部分执行人员的“执行太懒”——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执行失范问题并不鲜见。不管最高法院有多少精妙的制度设计和改革举措,终究是要由人来“执行”的。要避免这些改革举措也面临“执行难”,除了充分发挥执行法院、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功能外,一个严厉的、有效的责任机制将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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