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社保费率,不能各唱各调

2016年03月24日 14:42   来源:南方网   孟木二梓

  3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两会”记者招待会上针对“五险一金”费率问题时表态“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近期,上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浙江杭州、福建厦门等地区陆续出台新政,不同程度地降低社保费率。(3月23日中国新闻网)

  近些年来,针对社保费率过高造成企业负担过重、职工实际收入偏少的状况,有关下调社保费率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但有关部门出于社保安全的考量,始终未给予积极的回应,现在在总理的推动下,全面下调社保费率终于变成了现实,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可喜的进步,值得点赞。

  不过,笔者注意到,在下调社保费率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个新问题,就是一些地方各唱各调,各行其是,不仅下调的范围不一样,就是下调的比例也不尽一样,比如有的只下调企业负担的那部分,有的是企业、个人缴费均下调;有的地方下调的幅度大一些,有的下调的幅度则比较小,而更突出的问题是绝大多数地方都是下调单位的缴费费率,个人的缴费费率则鲜有下调。

  不可否认,出现这种情况不排除各地社保状况不一的因素,但更多的原因其实在于各个地方都在打自己的小九九,都在想着如何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不过多增加政府自己的负担,也就不可避免地在下调社保费率时会出现种种“抠门”的情况。更重要的是,这样做还会带来两个明显的问题,一是下调社保费率不一样在客观上造成了新的不公平,极易引发企业、职工新的不满和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二是很可能让“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的愿景落空,如是也就背离了此次下调社保费率的初衷。

  因此,笔者以为,为了避免造成新的不公,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有关部门不能当甩手掌柜,让各个地方各唱各调、自行其是,仓促下调社保费率,而是要在全面摸清各地社保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下调社保费率政策的顶层设计,一方面明确企业和个人缴费费率必须同步下调,另一方面则要设定一个统一的下调比例,同时对下调的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兜底分摊,这样才能保证下调社保费率“全国一盘棋”,才能保证下调社保费率工作公平有序的进行,不致引发企业和职工新的不满,同时打消民众对今后社保可能会降低的疑虑,真正把下调社保费率这一民生和民心工程办好、办实,让总理的“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的普惠红包真正落入企业和职工的口袋里。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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