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社保费率,应让企业和民众都有获得感

2016年03月24日 06:57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上海3月21日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均下调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此外,广东、天津、云南、甘肃、浙江杭州、福建厦门等地区陆续出台新政,不同程度降低社保费率。

  对此,不少网民表示,适当降低社保缴费,是为减轻企业负担作出的一项实招,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会保障水平不降低。有关部门应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扩大保障覆盖面,让企业和民众均有更多获得感。

  切实为企业减负

  网民“食面族”称,适当降低社保缴费,是在经济增速放缓、企业运行困难的背景下,为减轻企业负担作出的一项决策。但必须把握好一个原则,这就是社保缴费可降,但社会保障水平不能降低。

  网民“SunnySunnyHoney”称,降成本是2016年中国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当前社保负担较高的背景下,降低社保负担,成为地方政府为企业降成本的一大实招。

  网民“蒋萌”表示,需明确,“五险一金”不是“白缴”,缴存的多寡与劳动者日后的支取与保障息息相关。对劳动者而言,不宜怀有“越少缴越好”的短视心理。当然,这也反映出一些百姓对社保有所疑虑。例如,社保费率降低,目前并不高的保障水平会不会走低?社保必须靠实际行动与有力保障,让公众拥有实在的获得感,才能巩固和提高自身的公信力。

  完善现有社保体系

  网民“就是这样任性”表示,人口结构变化和经济增长放缓对养老保险体系带来重大挑战,制度的可持续性、公平性与效率损失问题将在未来愈加突出。改革方向是建立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的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养老保障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此外,也有网民指出,降低费率必须与制度的结构性调整同步进行。无论是从制度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看,降低费率的同时都还需要通过夯实缴费工资基数等措施来扩大费基。

  网民“散落在边疆地带的尘埃”称,政府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考虑政策的公平性、连续性等问题,让民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视城市边缘人群和农村贫困人群,促进社会稳定。

  同时,也有专业人士表示,应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扩大保障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记者 赵东东 整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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