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诈骗补偿款“绑架”了高铁建设

2016年02月25日 16:42   来源:人民网   徐曼

  2月24日,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谎称其在沪昆高铁建设工程中迁坟75座,骗得了沪昆高铁建设工程迁坟补偿款人民币6万元,每人分得3万元。因犯诈骗罪,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2月24日大江网)

  近年来,随着高铁的不断发展,高铁带来的便利我们有目共睹,高铁建设也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可如今,面对高额的征迁补偿款,一些违法者却动起了歪脑筋,骗取补偿款,这种行为不仅触犯了国家的法律,也对我国高铁建设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我们在抨击此类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应该认真思考,为何骗取高铁建设补偿款事件屡见不鲜?

  笔者认为原因有二。首先,部分民众见利忘义,法律意识淡薄,面对高额的国家高铁建设补偿款,竟不惜编制弥天大谎,殊不知,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早已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了诈骗罪。

  其次,监管力度不够。这些假坟头的被发现,是源于当地村民的举报。当地村民说:“谁家有祖坟,我们清清楚楚”。可是,如此清清楚楚的事情,监管部门为何没有发现,而且已经将国家的钱发了下去?假如,没有村民的“羡慕嫉妒恨”式的举报,问题还能不能发现?这说明在发放国家补偿款的时候,监管部门是形同虚设的。

  面对这种现象,我们在提高民众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的基础上,地方政府更应该加强对这类违法行为的监督与惩治,同时也应该积极的对广大民众进行教育,让大家了解这类违法行为对国家以及个人带来的危害。

  高铁的发展我们有目共睹,高铁所带来的便利我们深有体会,为了国家高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每一个公民都要遵纪守,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而致高铁发展与国家法律于不顾。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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