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四川盐亭13岁单亲家庭女孩梁颖,因患癌症晚期且家庭贫困,引起广大爱心人士关注,并响应呼吁纷纷捐款,仅有账目可查的捐款达到11万余元。梁颖的父亲、爷爷曾承诺,治病结束后,剩余的钱将捐给需要的人。今年1月14日,梁颖病重不治去世。有爱心人士发现,当初的捐款并没有用完,于是联系梁颖的家长,但被告知不愿意退钱。于是,一场捐款后的退款风波在盐亭发酵。(2月24日《成都商报》)
对于此事,有自恃正义者质疑梁家父子背信弃义,亦有部分围观者反问“爱心人士”何必苦苦相逼。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种迥异的意见,好像都有些道理。此一案例,涉及道德、情理与法律的方方面面,从不同的角度评判便会有不同的论定。鉴于这种显而易见的复杂性,我们对于此事的发声,本该慎之又慎才是。
仅就道义层面而言,梁家父子也许该信守诺言,将剩余善款捐出。然而,从法律角度看,则是另一回事了。要知道,当初爱心人士的“无偿捐赠”,并未提出任何附加条件与约定义务。而梁家人的口头承诺,也没有以“书面文本”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意味着,时至今日梁家父子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处置剩下的捐款。
很多时候,民间自发的、“原始型”的慈善捐赠行为,往往面临着类似的尴尬。其一方面能实现点对点的精准捐助,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与生俱来的“缺陷”。比如说,缺乏有效的事实甄别与权责约定过程,也缺乏专业化的资金管理和法务执行。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慈善捐赠的不确定性陡增,猜疑、不信任的情绪蔓延。长此以往,人们将慢慢变得怯于行善。
特别是随着网络募捐的风行,民间慈善的某些固有缺漏,更是被急速放大。对此,我们依然束手无策。在官方慈善信誉受损之际,民间慈善一度被视作救命稻草;然而,随着恶意骗捐、事后扯皮等新闻不断曝出,民间慈善同样也陷入了泥潭——说到底,“慈善模式”并无出身优劣之分,只有有效和无效之别而已。何谓有效的慈善模式?至少,其应具备下列构成要件:健全的财务、法律机制,以及通过组织化力量应对复杂人性的可能。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