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央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不仅“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还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围绕这份文件“拆除小区围墙”的要求,赞同者有,质疑的声音也有。有人疑问:没有围墙,物业怎么管?陌生人随意进出怎么办?还有人冷嘲热讽,认为中央推广的街区制无助于疏解城市交通拥堵,这么干是拍脑袋做决定。(2月23日《人民日报》)
封闭式小区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较为常见,主要原因为提高安全性,以及营造较好的公共设施环境不被外界干扰和共享。封闭小区的形成和户籍制度的产生逻辑都是一样的,即在整体不发达的情况下,资源较发达区域的自我保护机制。
而如今,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素质和城市整体的公共设施水平都大为提升,在此时推进改革,是具有前瞻性和必要性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提出推行户籍制度改革,至此,我们就应该感觉到党中央正踌躇满志、不可动摇地谋划一场改革,来完成从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的跨越,实现共同富裕。户籍制度改革只是开始,住宅小区改革却不是结束。
小区开放是民众普遍的愿望,也是时代的大势所趋。但好事不一定好办。在笔者看来,要把这件事办好,最关键的是要多调研,多试点,严防“一刀切”和“运动式”。我国国情复杂,地区间差异巨大,事实上在很多三、四线城市,交通并不特别拥堵,很多县城治安的糟糕情况更是超乎想象,是否有必要牺牲安全性等来“打通毛细血管”,来谈“增强邻里和谐”,还需要一定的调研和论证。
而《意见》里“原则上”“逐步”等字眼只是体现了政策落地必将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怎么打开,多久之内打开,三年、五年或者是土地使用权七十年结束之后,《意见》都没有说明。就社会上的广泛讨论来看,理解可谓五花八门,可以肯定地说,很大一部分人的理解都和发文者的本意不同,存在误解。那将来地方又会怎么理解和执行呢?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只要回想起前些年,某些地方简单粗暴地把中央的反腐理解为反福利,我便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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