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表扬我……2月16日,新文化报96618热线电话接到了一位张姓男子的电话,在电话中,他将自己多年来做的好事说了出来,希望新文化报能够报道出来。(2月18日《新文化报》)
如果按照具体情节,有了“求求你,表扬我”的要求,一个“求表扬”的新闻是顺理成章的。而一个做了好事“求表扬”的新闻,与原本是“要通过表扬来感染其他人去做好事”的初衷比起来,前者显然更吸引眼球。好在人们对做好事者的评价,已经降低到“不管怎样,他毕竟做了好事”,才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当然,也有人提出,既然是该男子想通过表扬来感染其他人去做好事,何不将标题换成“男子8年来一如既往的捐资助学20万”?
其实,该男子的“表扬我”并非“求表扬”,而媒体的“吸睛”法才是真嘘头。然而,媒体摆噱头,新闻的热度是明显上升了,而这件值得褒扬的好人好事,还是遭到了“沽名钓誉”的质疑。这样一件几乎尽善尽美的好事,被冠以“求表扬”而引发舆论争议,似乎就有点不地道了。
毕竟,“求表扬”不应该是一个行善者的应有姿态,更不应该是行善的目的。幸亏人们经常被“扶不起”“碰瓷”等刺激着神经,因此对确实做了好事的,再也没有什么计较的心思了。否则,为了受到表扬而去做好事,怎么也高尚不到哪里去。但是,不能基于这样一种社会现实,就可以将其中的社会意义变成“新闻价值”。相关媒体明明知道,“求表扬”的张金彪并不缺少表扬,他上过报纸,也在电视上“露过脸”,经过各种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关注。那么,为何就凭他的一个电话,把原本“只想让更多人加入到公益事业中”的初衷,说成是“求表扬”?
这让笔者想起了上个月被媒体报道的“捐款爷爷”,报道是这样渲染一位93岁老人的“动人”事迹的:“十几年来,他几乎每个月都会捐出一笔钱,数额在100元至200元不等。对他来说,捐款就像吃饭喝水,没有捐款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文章将此归纳为《93岁廖老头捐款成“瘾”》。一件足以令人感动的好人好事,在被称作成“瘾”的揶揄中,几乎变成了一件“怪事”。这是媒体对这种稀缺的社会正能量感到不可思议,还是在引导读者对他另眼看待,对此发出无法复制和仿效的唏嘘?
关于慈善,哪怕上升到“事业”,遭社会诟病的现象还嫌少么?而当民间出现自发的行善义举,本该是值得珍惜的宝贵社会资源,但在媒体的推介过程中,却变得那么“可笑”。如果说8年来捐资20万助学的张先生是为了“求表扬”;93岁的“捐款爷爷”是在过“瘾”,那么,慈善事业在既没有“求表扬”的虚荣心,也没有捐款成“瘾”嗜好的人看来,是不是应该敬而远之?
或许,在这个唯利是图的社会中,愿意无偿奉献的越来越少,使得愿意做好事的人显得与众不同。然而,从“求表扬”报道本身来看,至少8年来捐资20万助学的张先生并不“另类”,而是有着以此推广慈善事业的明确目的。那么,将其称作“求表扬”,就是媒体的不对了。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