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一上来两个议题都与医药相关:部署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确定进一步扶持中医药发展措施。会议对医药领域审批改革也提出要求。李克强总理强调,不允许在“审批”名目下搞那么多五花八门的所谓“新药”:“还不是为了涨价?!”(2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
多年前就流传一种说法——我国每年审批万种新药。后来,药监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释,指出每年审批万种新药数字没有错,但包括1000多种新药、1000多种改剂药、8000多种仿制药。即便每年审批的新药是1000多种,仍然过多,有学者曾指出:“有数据统计,美国一年只生产20多种新药。”
我国每年审批的新药数量多,并不是因为药企的研发能力强,而是因为很多低价药换个“马甲”就变成所谓的“新药”。比如媒体去年披露,一种名叫克拉霉素的常用药改变剂型,由普通胶囊改成软胶囊,就摇身一变成为独家品种,身价比普通胶囊高出22倍。为此,一药企还将发改委告上法庭。以上这个例子至少透露了三种信息:一是药品审批中仍存漏洞,比如有的旧药变为“新药”,有的旧药变为改剂药;二是药品审批不仅涉及药监部门,还涉及发改委等部门;三是某些旧药变为“新药”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暴利。
此前,尽管坊间人士多次指出低价药换个“马甲”变“新药”是为了获得暴利,药品审批环节腐败案件频发也佐证某些药企为了暴利在审批环节公关,但有关监管部门似乎不愿直面“新药”审批问题,所以这次总理公开斥责部分新药审批是为涨价,可谓“一语中的”。
当最高决策层意识到药品审批中的猫腻或图谋,解决这个问题就有希望了。
尽管不太清楚这次会议对医药领域审批改革提出了哪些要求,但总理这一表态,不仅对药企是一种警示——今后别再指望通过低价药变“新药”获暴利;也在警示监管部门,如果药品审批不改革,“看病贵”难解决。
坦率地说,药企通过“新药”审批来涨价有违道德;相关审批部门允许旧药变“新药”也是极不负责任。另外,也有变相“鼓励”药企走捷径之嫌——不是“鼓励”药企重视新药研发,而是可能让某些药企感觉投机取巧甚至行贿更有利可图。
因此,改革医药领域审批环节,不但要限期拿出改革方案,让改革成果早日惠及老百姓,还要找准“新药”审批环节的所有问题,从病根入手,不再给旧药变“新药”以卖高价的机会。
在笔者看来,旧药变“新药”,不仅与药品审批体制机制不完善有关系,更与审批腐败有关。其实,手握审批大权的人甚至某些评审专家,并不是不清楚旧药变“新药”的把戏,而是在药企公关之后,为了一己私利丧失了底线。要想治理旧药变“新药”,除了在审批数量、质量上严格把关之外,更要预防腐败。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