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这些新药从研制到审批、流通遵循法律规定的流程,而且安全有效,就该允许相关药企加以研制和生产。
过时药,有时并不过时
参考消息网援引《华尔街日报》消息称,在美国等地未能进入市场的药物在中国获得新生。2013年,百时美施贵宝公司停止了一款抗肝癌药物的全球试验,原因是它的药效不及对手。公司转而把这种名为“布立尼布”的抗癌药许可权授予中国的一家企业。报道称,这个新趋势也带来一个问题:中国是否成了劣质药的倾卸场?
报道把这种药效不及竞争对手最新产品的药物当作“过时药”,并将其与劣质药划上等号。这种说法并不严谨,甚至可以说是错的。
据悉,国内还有好几家企业和西方制药公司进行类似合作。这些药物大多尚未开发完成,或者没有进入临床、注册和上市阶段。通常而论,这是新药而不是什么过时药。新药没有在某些国家上市,大多是因为该地区已有同类替代药物,或者有疗效更好的新药。但对另一些国家和地区来讲,如果市场上并没有同类的疗效更好的药物,这种所谓“过时药”就仍有研发和上市的价值。
关键是,这类药在价格上往往具有明显优势,能够迎合其他地区市场的需求。特别是,西方制药公司以授权给本地企业的方式继续后续流程,这对药品尽快审批上市,也有很大帮助。而只要相关药物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标准生产流通,且不存在质量缺陷,那么和我们所认为的劣质药并不沾边。这就像中国在没有高铁之前,相对于动车技术,绿皮火车显得过时了,而相对高铁技术,动车又显得落伍了,但这并不能说,绿皮火车和动车就是劣质产品。这里头更多体现的是一种迭代差异,而不是质量问题。所以,没有必要一听到过时药,就产生过激反应。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国内不知有多少药要被归入此类,打入冷宫。对于这一点,许多医生和病患其实都十分明白。
但相关报道仍说明了一些问题,应引起必要关注。有些疗效更显著的新药,并没有在国内流通,造福于病人,这很令人遗憾。报道披露,2008年至2012年全球推出的药品中只有21%在中国有售。由此反映出,国内在进口药审批流程上相对滞后的状况。据了解,由于国外已审批的新药进入中国仍须进行临床试验,导致其进入中国市场流通至少需要5年左右时间,这导致许多病患无缘享受最新的医学成果。只要没有获得国内审批而在国内市场流通的药物,从法律上来讲都是假药。
此外,进口新药价格昂贵,令国内病患难以承受,也是所谓“过时药”能在国内市场占一席之地的重要原因。如果能够精简新药进口审批一些不必要的环节,不仅能加速进口新药在国内流通,也有利于新药之间的“优胜劣汰”。这样的话,进口新药也许不会再那么昂贵,让人难以消受。
基于国内现状,不必对这些所谓“过时药”一棍子打死。只要这些新药从研制到审批、流通遵循法律规定的流程,而且安全有效,就该允许相关药企加以研制和生产。这也是赋以患者更多选择权的一种方式。当然,这是一种无奈之举。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