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来重视青少年道德教育,但存在忽视法治教育的倾向,这直接导致一些青少年法治意识淡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不强。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有所闻,有的青少年甚至参与破坏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这说明,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是一个紧迫课题。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青少年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青少年时期的教育对人的一生具有重要影响。法治教育不仅事关思想品德塑造、健康人格养成,还事关公民素养提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决定未来社会的法治水平。应在“幼苗”阶段就注入法治的养分,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理顺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系,增强法治教育实效性。当前,在学校课程设置上,法治教育仍隶属于“大德育”范畴。这种做法有其历史原因和现实考量,但容易导致法治教育的教学、考核、评估处于次要地位,在课堂教学中存在压缩学时、简化内容等现象。此外,法治教育存在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一是重灌输轻培养。只注重知识灌输,对青少年的要求停留在了解法律知识上,对树立法治意识关注不够。二是重形式轻内容。不少学校组织了诸如讲座、参观等活动,但缺乏积极引导,青少年没有形成共鸣,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效果并不明显。三是重共性轻个性。千篇一律的教育模式和内容无法满足青少年对法治教育的个性化需求,难以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因此,应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有意识地进行引导和培育,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共同发挥作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国民教育体系开设相应课程。家长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的言行,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和不正确的价值取向,都可能给青少年带来负面影响。家长要为青少年树立良好榜样,通过身边小事教会他们明辨是非善恶,用自身懂法、守法的思想和行动潜移默化地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学校要把法治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师资力量,针对青少年特点开设课程,充分利用课内、课外平台,创新形式、寓教于乐,营造树立法治意识的良好氛围。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氛围。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应充分发挥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在方式方法上,充分考虑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一是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在深化课堂教学的同时,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加深对法治的体认。充分发挥课外、校外、户外教育的作用,依托红领巾学校、少年先锋团校、少年先锋岗、社会大课堂等平台,通过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青少年把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上升为法治精神。二是灌输培养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大力推进法治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又充分调动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帮助他们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时,坚守法治信念、善用法治方法。发挥好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及社团等青少年组织的作用,通过举办升国旗仪式、宪法日活动、成人仪式等,引导青少年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培养法治精神。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