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靠行政命令有点“隔靴搔痒”

2016年01月25日 15:36   来源:人民网   钟烁明

  最近,四川凉山州金阳县出台了《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以10条刚性规定遏制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比如: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包括普通群众都得遵照执行。(1月25日新华网)

  从当地政府出台这个细则的背景来看,是当地婚嫁相互赠与高额礼金和婚丧办理铺张浪费问题严重,民众不堪重负。要说,倡导文明新风政府责无旁贷,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陈规陋习无可厚非。但细想起来,尽管初衷美好,但操作起来谈何容易。

  举个例子。细则中说,“丧事活动以够吃为原则,控制宰杀牲畜数量,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杀牛的数量原则控制在5头以内,最高不能超过10头”。这杀猪宰羊都是百姓自己的事情,杀多杀少谁来监管?再说,就算一头都不杀,不是可以去市场购买吗?要是购买个十头八头的,又作何处置?细则还说,“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数量倒是清楚,可仍然面临到底是客车、轿车、面包车还是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定性不清、谁来细数的问题。更何况,把“执行情况和享受的富民惠民政策挂钩,若村民不按规定办理,将取消享受一系列惠民政策,比如违反就不再发放各种补贴等,通过相应的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已经明显有违政策和法规了。可见,不能落实甚至是违规出台的规定,无异于隔靴搔痒。不仅是急功近利表现,更是对公共权力的错误理解。如果长期沿袭的民间风气政府一纸禁令就能大功告成,那也太简单了。

  惟其如此,要真正纠正民间不良习气,政府命令可能也能奏一时之效,但绝非是长久之计。与其不好执行、把细则落在纸上,不如靠教育引导、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要大力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追求和践行新风尚变为民众的自觉行动;二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和发动群众认清低俗风气的本质和危害,激发民众抵制陈规陋习的愿望,进而自我完善自治规章,用“村规民约”去遏制歪风邪气;三要整肃官风,以良好的党风政府带动民风转变;四要充分发挥农村公共文化阵地作用,用高尚的文体活动取代低俗的酒宴、排场,以更加具有文化氛围和时代特征的活动来烘托民众婚丧喜庆事宜气氛。

  抛弃功利思想,工作贴近实际,务实寻求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治本之策,比一纸禁令更加管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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