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PS都不好意思发照片了”是当下流行的一句戏言,但毕竟生活中不是所有的照片都能PS。19日,江苏常州兰陵派出所公布了该所近期发生的一件奇事:一位女士为了一张满意的身份证照片,先后让工作人员拍摄了32次,才终于勉强“过关”。(1月20日中国新闻网)
“身份证照拍32次”的奇特之处在于,派出所工作人员能够如此沉住性子来为市民拍摄一张身份证照片,这在大众心中“想都不敢想”。毕竟,身份证照片拍摄都是“一次过”的流程,拍摄人员会在“头低点,脖子往右”的微调指挥下按下快门,当事人只能是“听之任之”。如果碰上人多的时候,想要看到初次成像的效果更是困难。因此,身份证拍摄完成之后,即便照片颜值堪忧,但基本上都没有人会要求“回炉”重照。
不过,近年来,政府在便民措施的细节方面,也加强了对身份证照片的“人文关怀”。今年1月初,陕西省公安机关出新规,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申请换领。这么明确的提出,在全国尚属首次。以前,各地也出台过不少针对身份证照片的相关规定,大都是拍照时不满意可要求重拍。而常州这位女士“身份证照拍32次”的量级实在是太大。人们在感慨当事人的审美瑕疵是否有“处女座”之嫌时,也为派出所的身份证拍摄人员的水平堪忧。
身份证照片的惨不忍睹,大家对此也多有公认。这延伸出一个可以探讨的问题,那就是身份证拍摄的这个领域,能否用市场的资源来进行配置。毕竟,拍照这个事情,让更加专业的人来做,效果肯定会更让人满意。当然,这个效果并非是要着重突出人的美感,但至少能够囊括身份取证和美感认可的多重标准。
身份证照必须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提供,但这并不排斥了公民选择性的多元化。去年10月份,在湖南株洲,两家派出所引进了自助式证件照摄影机,不仅可以自助拍照,而且可以对效果进行微调。这在某种程度上,就已经形成了“放权”的意识,也形成了对公民自我肯定的审美权让渡。以此类推的话,如果能够指定某些资质和技术都过硬的拍摄点,而不是仅仅由一人大包大揽,或许群众的反馈会好很多。
实践证明,很多政府放给市场的权限和项目,反馈都是积极良好的。把身份证拍摄这个环节放权出去,就和“先照后证”的行政改革类似,政府如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会比在事前环境进行审批更具有效率,如此一来,也就不会再有“身份证照拍32次”的尴尬。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