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一位女士“身份证拍照32次”未免夸张

2016年01月21日 07:08   来源:长江日报   斯涵涵

  19日,江苏常州兰陵派出所公布了该所近期发生的一件奇事:一位女士为了一张满意的身份证照片,先后让工作人员拍摄了32次,才终于勉强“过关”。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身携带的身份证照片更像是公民的“名片”。在PS、美图秀秀等美颜技术引导下,想把身份证照片拍得好看一点、自然一点,也属人之常情,但为一张照片拍了32次,也未免过于夸张。

  首先要为常州兰陵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点个赞。长期以来,身份证照片不好看、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群众反应比较强烈,该所工作人员呼应民众诉求,努力改进服务工作,“多拍优选”,尽力做到让群众满意,是以民为本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

  然而,“多拍优选”并非毫无节制。派出所面对的是广大民众,在基层工作繁杂,警力往往不够的情况下,一个女士就让工作人员拍摄了32次,不仅耽误了工作人员和其他群众的时间,也让人产生其过于特殊的身份联想。

  近年来不少地方的派出所启用自助人像采集系统,采集身份证证件照。让民众在自然放松的状态下拍摄照片,若条件允许,各地派出所不妨推广此法,同时还要大力宣传身份证照的专业要求,让群众对相关规定做到了然于心,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彰显最佳的服务态度和水平。

  当然,拍摄者本人需要走出认识误区,可以要求满意的优质的服务,但也不应到无理程度。身份证照片不是艺术照,办理身份证也不是商业服务,满足基本的功能就足够。一张身份证照如此挑剔,对工作人员谈不上尊重,更是对公共服务的无效损耗。公共服务不是私人定制,对这样过度的要求,我看工作人员可以有理有节拒绝。

  “拍照32次”虽是个案,但“身份证照片拍到满意为止”,标志着公共服务进入了人性化服务的“升级模式”。警察与群众、拍摄者与被拍摄者、公共服务部门与公民,当是连接紧密、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前者要全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的满意度,后者要换位思考、积极配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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