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用过期药”呼吁医院管理升级

2016年01月20日 11:06   来源:光明网   龙敏飞

  1月16日至17日两天,黑龙江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医院儿科共为14名患儿使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目前患儿病情平稳,未出现其他症状和身体不适的情况。据了解,过期的葡萄糖注射液一共有80袋,其中有24袋已经为14名患儿注射。目前,延寿县人民医院已对涉事人员立即停职,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待调查结束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严肃处理。(1月19日《黑龙江晨报》)

  给患儿用过期的葡萄糖注射液,这样的粗心大意,居然发生在医院,的确不可思议。患者的生命健康,就掌握在医护人员手中,可其却犯下“注射过期药水”一般的低级错误,想想都让人感到害怕。而这样的“低级错误”,并不是什么技术难题,无论是护士,还是医生,只要多留意一下、多个心眼,这样的问题就可以避免,这样的过错就不会发生。可是,事情还是发生了,那追问与质疑,便是必不可少的。

  就眼下来说,不幸中的万幸是,14名被注射过期药水的患儿,都还没有异样与不良的反应。但很显然,暂时的不出问题,并不能为医院方面洗清罪责。毕竟,若对类似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必要的反思与后续的积极行动,那由此导致的后果,必然是公众不能承受之重。而每一位公民,都可能是潜在的受害者,因为谁都不能担保自己一辈子不会进医院。

  如今,在舆论的喧哗之下,涉事的医院立即采取行动,对涉事人员进行停职处理。这样的处罚措施,是应对危机公关正确的打开方式。但这样的自纠自查,而且处罚的只是涉事人员,并且没有明确被处罚人是医生还是护士,显然有“护犊子”的嫌疑。更何况,一位医生或一位护士犯一次错误可以理解,但有14名患儿被注射了24袋过期药水,这些肯定都经过医护人员之手,如此大面积的犯错,显然是不能被原谅的。

  同样,让公众疑惑的事情还有:在医院里,除了医生护士对此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之外,涉事医院有没有专门的检察机构?如果有,为何过期药水要被用于患儿身上,是不是监管机制形同虚设?如果没有,那么谁来承担主要责任?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对医院来说,患者的事没有小事,哪怕只是一件小事,也要认真地反思、务实地作为,避免小事不注意,最终演变成大的隐患。

  这就是说,发生“给患儿用过期药水”的事情,就给医院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对医院升级管理制度的呼吁。对此事的处罚,也不能捡软柿子捏,医院方面的负责人,同样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除此之外,医院方面还必须有更加深入的反思,补齐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同时,对全国其他医院而言,也应对照进行检查。唯有如此,类似的“低级错误”才不会上演,患者的安全,也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保障。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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