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听取有关省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长江经济带是几年前就开始预热的“国字号工程”,经由此番总书记的调研进入了实质性落实阶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为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方向和统筹模式定了调子,成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在具体规划上的首轮应用,成为今天环保在国家战略中重要性的一个投射。
连通巴山蜀水和江南水乡,孕育了中华文化精神的母亲河,到底近况如何?答案并不怎么提气。调查表明,长江已形成近600公里的岸边污染带,其中含有300余种有毒污染物。自2007年以来,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突破300亿吨,相当于每年一条黄河水量的污水被排入长江。
此外,长江沿岸森林覆盖率下降,泥沙含量增加;水质恶化,危及城市饮用水;物种受到威胁,珍稀水生物日益减少;固体废物严重污染,威胁水闸与电厂安全;湿地面积缩减,水的天然自洁功能日益丧失;长江沿岸多地经常陷入雾霾天气,严重时长江大桥都能被雾霾遮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长江的生态安全已经不仅是民生福祉问题,而是与长江沿岸地区短兵相接的发展瓶颈。
长江经济带涉及十几个省市,此番“共抓大保护”,形成什么样的协调机制令人瞩目。从宏观层面上,应改变各个省份单打独斗、以地方发展诉求为先的发展理念,打破以省份为单位的保护格局,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从中观层面上,应建立多层级的协商对话机制,统筹人事管理机制,每年定期针对该流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碰到的重大问题进行联席讨论;微观层面上,还应发展环保产业链,发挥生态企业对具体的、细节问题的沟通作用。以一体化的规则导向,改变长江沿岸各省市在过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在长江经济带的建设中,应充分保护生态建设得力省市的利益和积极性。众所周知,生态建设是一种具有明显正外溢性的公共产品,一个地区的生态治理,成本由自身担负,正效益却可以外溢到其他地区,地方政府在进行投入和收益、权利和义务的比照时,外溢到其他地区的环保效益难以计算在内,而自身又因环保损失了GDP,这必然会减弱地方政府环保的积极性。这种环保投入换不回环保收益的现状,亟待公平的生态补偿机制弥补,比如在督促长江上游省市承担起更多的环保责任的同时,要求中下游受益省市要对此进行补偿和援助。长江经济带要建立在环保带之上,而环保的成功,最终取决于“环保者不吃亏”局面的实现。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