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环境的三大保障

2016年01月13日 09:55   来源:人民日报   徐士英

  竞争是加快发展、实现繁荣最有效的手段。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首要的便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必须加强三大保障。

  法治保障。竞争需要确立竞争规则。只有通过法治,使市场行为在偏离竞争规则时会因损害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整体利益而付出代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真正形成。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了突出贡献。一系列案件的查处,不仅直接打击了垄断行为,而且有力推动了经济体制转型,有效改善了社会资源配置格局。一些垄断企业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受到制裁,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所制定的规定因限制竞争而被撤销,一些行业协会组织的企业联合因涉嫌垄断协议而被处罚,一些经营者惯用的商业模式因限制竞争而被叫停。更多的案件处理发生在知识产权许可、企业兼并等领域,在令全社会受到震动的同时,一整套竞争规范与商业伦理正在形成。

  政策保障。一国的竞争政策是政府制定和实施的、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运作条件的一系列行动准则。制定和实施竞争政策,可以使限制竞争、扭曲市场的行为得到遏制,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实证明,一个国家如果缺少健全的竞争政策,市场竞争过程就会受到阻碍和扭曲。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仅仅依靠一部反垄断法显然不够。要将反垄断法的集中实施转变为常态化的外部监督和内部自律,还必须强化竞争政策对市场行为的引导。如今,一些社会经济现象引起人们广泛关注。调查垄断行业滥用支配地位,引发了对深层次行业改革的思考;处罚市场巨鳄利用经济技术优势盘剥下游企业,触发了对传统商业模式的质疑;撤销政府部门限制竞争的行政行为,推动了政府“竞争合规”的破茧之举;名目繁多的招商引资政策优惠与公平竞争已经格格不入。所有这些妨碍公平竞争的社会现象,都到了必须通过完善国家竞争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协调的当口。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必须进一步明确国家竞争政策的理念和目标,出台思路清晰、切中要害的政策举措。

  文化保障。文化可以说是非正式制度,对社会成员有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其作用不可小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竞争政策与法律的实施可能会影响那些在市场中占有优势地位的利益群体的利益,从而面临一定阻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建设竞争文化至关重要,因为这有利于更好地抵制垄断行为、维护经济民主、倡导公平竞争、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文化的核心理念是:个体利益的增进应建立在社会整体利益增进的基础上。这一竞争文化不仅是市场竞争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还是凝聚社会共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强大动力。长期以来,我国竞争文化比较薄弱,而且没有受到应有重视。应加大竞争文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伴随反垄断法的实施和国家竞争政策的落实,竞争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竞争文化得到弘扬。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得以实施的根本保障。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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