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市场化试点关键在何处?

2016年01月12日 09:38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张海英

  去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邀请石油企业、用油企业等多行业代表参加座谈会,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等进行讨论。此次座谈会上,有业内人士提出了成品油的市场化定价,将首先在国内两个省份进行试点,初步想法是在山东省和广东省。(1月11日《齐鲁晚报》)

  有关部门最近提出成品油市场化定价,显然顺应了民意与市场。据悉,发改委负责人公开表示,“十三五”期间应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成品油价格将完全实现市场化。而且《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也提到“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

  既然油价改革关系到国计民生,那么,先行试点就有其必要性。如果选择在山东与广东试点,理由也比较充分——山东不仅地方炼油企业全国最多,而且原油进口企业、民营加油站也多;而广东拥有全国数量最多的成品油贸易商,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这两个省份比较有代表性。

  但在笔者看来,油价市场化试点,不仅要选择合适地方,还要充分放权。既然“成品油价格将完全实现市场化”,那么在试点阶段就应该完全市场化——真刀真枪操作,这样才能试出真正效果。如果只是部分放权,所谓“市场化”或许变成“半市场化”,试点恐怕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因此在试点中,无论是原油进口,还是成品油批发、零售,有关方面都应该把定价权下放给市场主体,让市场来决定石油资源配置。即便是国际油价过高或过低,我们都应该相信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

  在上述座谈会上,出现了“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这样的议题。可能有人会认为,油价市场化不适合一步到位,而是应该逐步实现,以防止市场和价格出现紊乱。笔者以为,只要地方价格部门严格按照《价格法》维护价格秩序,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只要地方工商、商务等部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油价完全市场化之后不会出现大风大浪。

  当然,要想实现油价完全市场化,仅向市场放权还不够,还需要改变“两桶油”垄断优势,比如中石油和中石化旗下的加油站(含租赁站)数量占中国加油站总数量的52%,售出了90%的零售成品油。必须减少国企对零售端的垄断,因为真正市场化,绝不是大象与蚂蚁之间的竞争。

  另外,油价市场化还需要“税收法定”。目前,成品油价格中包含了消费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等价内税种,被认为整体税负偏高。只有法律对税收进行规范,油价才能更真实反映市场变化。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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