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治理应该有反腐这样雷霆万钧的力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试点,是与这些地方探索相呼应的顶层规划,也将为这些环保制度的落地和顺利运转提供空间。
重霾之中的华北地区,元旦假期后迎来了一个风一样的好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现场督察时间为1月4日到2月4日,督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方便群众来信来电举报。
以相关领域的“深水区”为对象,从中央直接派出“钦差”,通过驻扎一个月听取举报的方式进行调查,集中解决积弊理顺制度——环保督察组的工作机制让很多人联想到了寻蝇打虎的中央巡视组,甚至连媒体消息,都直接使用了“中央巡视组后又有中央环保督察组”这样带着类比的报道标题。这里面,隐含着的是期许也是要求:环保治理应该有反腐这样雷霆万钧的力道,有反腐这样立竿见影的效果。
腐败是中国社会的痼疾,污染也是中国发展的伴生性病灶,二者在治理上的紧迫性是同一量级的;反腐大案频出却罕见同级反腐成功案例,污染问题随处可见、地方环保部门却很难真正硬气起来,这也说明二者在治理上的障碍是相似的。第一轮中央巡视开始之时,舆论还有“运动式反腐能否持久”的担忧,几轮巡视的效果却无声地传达了一个道理:当矛盾发展到了尖锐的程度,只有大刀阔斧地整顿,才能为建章立制留下足够的空间。环境污染如此严峻的情况下,生态治理也必须先有这样的“几板斧”。
实际上,无论是基于中央“五大理念”的发展目标,还是源自极端雾霾天气的倒逼,各个地区近期都在环保上放出了“狠招”。湖北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每立方米超标1微克按照30万元的系数进行补偿;山东省则在原有办法基础上将补偿金翻倍,从20万元提高为40万元,空气恶化的市向省里缴纳生态补偿资金,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市;上海更是已开始向工业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排放行业征收费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试点,是与这些地方探索相呼应的顶层规划,也将为这些环保制度的落地和顺利运转提供空间。
唯一令人稍有担忧的,是环保督察组自身的权限问题。它虽然由中央授权,却是国家环保部牵头成立,能否以严格责任追究倒逼地方党委和政府担负环保的主体责任,能否调动起其他职能部门、执法部门的配合,形成资源统一调度、协调顺畅的运行机制,还有待此次试点深入探索。但无论怎么说,环保督察风暴的开启,就是一个新思路,很可能会给当前的生态治理带来一个新格局。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