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如何看住民众钱包?

2015年12月30日 13:44   来源:光明网   叶倾辰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以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将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3类,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不同。央行支付清算司司长谢众表示,对支付机构分类监管的细则及评级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12月29日《现代快报》)

  网络支付的出现,的确方便了民众。但与此同时,一些潜藏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微信钱包、手机支付宝等工具的使用率频繁,一张银行卡的安全,不再是过去那种,你不用就安全,而是你不用也可能不安全。于此而言,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支付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

  问题是,机制的出台,只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之后,相关非银行支付机构该如何跟上金融管理步伐,显然亟待解决。一种可行的思路是,参照《办法》中蕴含的“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对相关支付工具进行再设计。譬如,原本支付宝仅对一天内银行卡的消费额有所限定,但根据现在“办法”精神,是不是该对一些大额消费时,增强用户的安全防卫?虽然,被盗刷个万把块左右对个体而言损失不太重,但批量失范的危险,还宜正视。

  其次,要看到的是,目前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安全管理存在的“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症结。譬如对一些有消费能力、金融能力强的用户,给他们和普通用户一样的限额明显不够。“办法”提出“将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3类,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不同”,相关支付机构也该跟上,制定落地措施,找准不同网络支付账户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安全保障,让客户放心支付、开心支付。

  更安全的网络支付,更加方便用户。“办法”的出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管理。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必须看到这种管理富含的进步意义,理解并尊重第三方监管。互联网时代,人们支付更加方便。但同时资金被盗取也更加容易。作为非银行支付机构既然提供了这种便捷服务,理所当然地以用户为中心,让旗下的网络支付工具跟上“办法”要求,承担好安全责任。毕竟,“办法”之于建设网络支付秩序而言,仅仅是开了一个的好头,如何看住互联网时代的民众钱包,最终还要靠这些市场主体去实践。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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