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注册制需配套制度护航 网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15年12月14日 06:56   来源:经济参考报   

  注册制渐行渐近。近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两年期限是指全国人大正式授权决定的实施期限,自决定施行之日起起算;注册制的具体实施时间取决于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有网民认为,注册制将长期利好中国股市,但必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以及相关配套制度。

  注册制属长远利好

  有网民认为,注册制按照时间表渐近实施,利于A股稳定。启动注册制从长远来说属于利好。

  网民“郭施亮”说,与过去的核准制相比,注册制的推出将会产生本质性区别。在注册制逐步成熟之际,将会给资本市场带来翻天覆地的影响:对过去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乱象将起到本质性打击;进一步提升市场优胜劣汰功能,倒逼其不断提升自身退市率,从而为市场提供更多新鲜血液;借助市场化改革契机,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运作效率。

  网民“林鑫”说,实际公布的是时间表,并非加速实施,注册制有个较长时间的落实过程,这是A股的幸事,匆匆实施注册制存在风险。

  还有网民表示,注册制的到来将会增加新股供应,将遏制投机炒作行为,A股将会从投机市场逐步过渡到价值投资市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有网民认为,伴随注册制而来的,应是事中事后监管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与加强。

  网民“郭施亮”表示,在注册制落地之初,随着市场准入门槛逐步降低,将对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价值造成冲击,同时还将对高估值股票构成一定抛售压力。因此,在注册制落地初期,市场更需要合理控制好新股发行的节奏与频率。在注册制落地之际,市场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网民“一言”说,实行注册制必须要完善配套制度,比如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对交易所监管者设立责任制,出现问题的相关部门或组织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对信披违规进行严惩;引入成熟市场的交易制度。

  (记者 于璐 整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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