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的推行将会给谁带来利益?

2015年12月08日 13:40   来源:南方网   陈怀瑜

  作为未来的新税种,专家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有望在2017年获得通过。其将可能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12月7日《经济参考报》)

  “我奋斗了十八年,才换来和你一起喝咖啡”——这显然成了无数年轻人游走于城市的一生之痛。而其中,那动辄以百万元计的房子,是痛中之“疤”。几乎只升不降的房价,几近让年轻人绝望,所以,当房产税有望变现,其为人们期望挤破中国房价之泡沫,产生了最大的想象空间和或会可及的期望。

  从不动产登记全面铺开,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的立法规划中,房地产税法亦正式赫然其中,虽预估其最快也要到2017年才能获得通过,且其实施也可能后延,但在当下经济下行居间时,特别是地方财政最大最重要来源的房地产业,也正开始步入低迷中,房地产税的到来,显然更是背后捅了当下房地产体制一刀——但这样的短痛代替长痛,却有可能激发出中国房地产业理性发展之滥觞。

  房价“只升不降”的昔日辉煌,显然已呈难以为继之势。对开发商而言,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居高不下的房价,已远远超出了当地居地的收入承受限度。在存量房销售都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其开发新房的动力与能力都在减弱。对消费者而言,真正刚性需求者,才是“债台高筑”数十年地去贷款购房的主力军;这其中,当年楼市红火时最活跃的炒房者,就难有驱动力,再将资金大量用于下行位的楼市了,则住房需求就会向着正常消费的刚性掉头而去。而对地方政府而言,如不较快转型房地产业,这种依靠土地财政生存的日子,就会日时不多,且其在不断萎缩趋势下,就会愈显尾大不掉。

  于是,“狼来了”多年的“房产税”,便会在这种经济下行道滑落的节点上推出——其最重要的直接原因,就是为了挽救地方财政,使得其能转入正常、可持续的税源渠道供给中。虽然,房地产税的出台,会让长期以土地财政为饭碗的地方政府产生阵痛,但从长远角度看,其将会从此依法获得替代原有土地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房地产税。因此,最直接和长期得利的,仍会是地方政府;这也是政府于当下经济困难时期,仍不得不推出房地产税的重要考量。

  房地产税转向对持有方的消费者或生产者征收,这会否普遍加大消费者的税赋负担呢?事实上,并不会明显产生此影响。因为,此前所有加诸于房地产上的不下十数种税费,看似从房地产商身上征收,其实质上,最终都会转嫁给消费者。况且,当“税收法定”时,全国人大立法中很有可能会设置一个起征点,如首套房或基准住房面积之下,可以免征房地产税等,这就对普通居住者几无影响了。

  事实上,房地产税的实际征收对象,则就会主要集中于拥有房产过多者身上,这其中,多是昔日为炒房进行投资的人,或者拥有较多房地产的富有者、生产经营者,则对这些人而言,就要因其过多拥有房地产,而须持续不断地纳税了——这就会起到调整财富,更能调节到房地产市场的走向,有效挤去炒房等地产投资泡沫的作用。

  因此,长期来看,房地产税显然能产生调节财富分配、形成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持久来源、调整楼市非正常炒作投资过多、让房地产业逐步回归满足群众“居者有其屋”之刚需的正常楼市之路。或许,随着房地产税到来的若干年后,年轻人就真能好好喝一杯咖啡,且可在自己温馨的小屋中实现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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