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每个人心中都应有宪法

2015年12月04日 07:06   来源:西安晚报   卞广春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有人觉得,宪法是个国家层面的话题,与平民百姓的关系不大,“国家宪法日”的意义更是一种形式。其实不然,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维护国家的尊严,也确保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每个人心中都应当有宪法,有宪法精神,以宪法引领行动。

  宪法精神,从宏观层面看,包含着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改革开放的精神,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等。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宪法,每个公民所从事的工作、所需要的权利与动力,都离不开宪法,离不开宪法精神。宪法是法律的法律,更是人民群众权益的最大靠山。

  作为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应当读懂宪法的厚重与权威。领导干部懂得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群众给的,才会事事想着群众,时时尊重群众,处处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先;懂得法治的力量,才能清楚如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行使权力和约束权力,明白可为与不可为;清楚自己站在中国,是中国公民,就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认识上、态度上及其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领导干部心中有宪法,做事、决策才能实事求是,政治和经济建设才能有声有色,改革开放才有不可动摇的意志。

  作为群众,应当读懂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不论你在工作还是失业,不论你是成人还是儿童,也不论你是什么民族,在哪个地方,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承担宪法明确的义务。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非常广泛,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会直接影响到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都会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同样会有相关法律条款予以明确。公民的权利有宪法维护,公民的义务也应勇于承担。

  每个人心中都应有宪法,信仰宪法,学好宪法,遵守宪法,用宪法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权利,用宪法的思想说话,用宪法的精神做事,用宪法的灵魂提高个人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的担当意识,提升国家的荣誉,增强自己的使命。每个人心中有一个宪法,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宣传宪法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向前,向前。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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