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宪法宣誓好示范,违宪言行要不得(图)

2015年07月02日 09:19   来源:环球时报   社评

 

  全国人大常委会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今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务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对普通人来说,这一改革很新鲜,而且带来庄重的感觉。我们能感受到有一种意义扑面而来,宪法宣誓决不仅仅是形式。

  从宪法宣誓的改革酝酿以来,一直受到舆论的关注。中国政府各级官员忠于宪法的意识在不断强化,党公开表示要在宪法的框架内开展活动,依宪治国的推进形势令人鼓舞。现在恐怕是中国历史上谈论“宪法”最多的时代,它对应了社会的真实愿望和决心,对中国上下都形成鞭策。

  然而也有对宪法宣誓说风凉话的,认为它仅仅是走过场,不会有任何实际意义。这部分声音的发出者平时喜欢把宪法挂在嘴上,但他们对依宪治国的认识却同主流社会的认识南辕北辙,他们所希望的“意义”也完全不切中国的实际。

  宪法好,如今已无人反对,或无人敢公开反对。但宪法“是什么”,最危险的违宪表现有哪些,在一些人那里却存在争议。

  一些人认为保护言论自由是落实宪法的当务之急,而且在他们眼里,这个问题的责任完全在于官方。实际情形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一轮接一轮放宽舆论尺度的尝试和努力,技术进步带来的推动力从未被拒绝。但每一次这样的政策都有某些极端力量试图滥用,从中塞政治私货,影响了舆论开放的效果。推进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是中国这几十年历程的主线之一,在这个过程中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凝聚力又是中国大社会必须攻克的课题。

  究竟该如何把握这当中的关系,塑造结构,中国全社会应当说仍经验不足,需长期摸索。这是中国各界以及从上到下的共同事业,各种力量都有义务为实现这一领域更成功的体系性互动做出贡献。光发牢骚、提极端要求常常是非建设性的表现。

  推进依宪治国的最大障碍和风险其实是一些人反对党的领导,表面上拥护宪法,实则反宪法。宪法规定中共是国家的领导力量,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但一些力量呼应西方意识形态,把取缔中共的领导作为行动的总目标。他们的大量言行都构成违宪,扰乱了公众对宪法和依宪治国的认识,破坏了国家有条不紊开展法治建设的环境。

  官员宪法宣誓制度明年1月1日就将实施,这应同时视为对全社会的一种示范。一些政治激进人士恐怕也应该扪心自问,他们忠于明确规定中共是国家领导力量的中国宪法了吗?他们是否应在今后对自己的违宪言行有所收敛呢?

  在任何国家,宪法所展示的社会应有面貌都比社会的实际面貌更为理想一些,缩小二者的差距是代际之间的递进使命。当下中国正朝着越来越严谨的法治社会前进,而中共是实现这一进程的历史性推动者。中国现代化离不开法治化,而法治必然要打击贪官污吏,也会坚决制约从其他角度挖中国宪法墙脚的人和力量。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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