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安全工作根本依据

2015年12月04日 07:15   来源:法制日报   王勇

  宪法是规范国家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重温宪法,理清宪法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弘扬宪法精神,对做好我市国家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依据。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执法工作,依据的法律渊源在于宪法的具体规定。依据宪法制定的国家安全法,解决了长期以来职权未法定情况下“只做不说”带来的法律风险。同样,反间谍法的出台也大大提高了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

  正确认识宪法与国家安全的密切联系。国家安全属于一国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利益,是国家主权不受侵犯、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公民权利实现的前提,是宪法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现行宪法中,有不少条款与国家安全制度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属于国家安全制度的直接宪法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前提。社会主义制度对外宣示我国的政权属性,如果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济制度以及文化制度等为国家安全提供制度支撑,那么社会主义制度则是对外对内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政治前提。实现民族平等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根据少数民族聚居地实际情况,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能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能有效管理好该区域内的事务,对加强民族关系,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促进少数民族进步,起到巨大作用。坚持经济发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基础。维护国家安全,不管是外部主权不受侵犯,还是国内稳定发展,均需要一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保障。同时,一国的经济发展也是以稳定和谐的国内外环境为前提,所以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是相辅相成的。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与维护国家安全的良性互动。从宪法的“人权保障书”意义上说,维护国家安全最重要的目的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而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使得国家及社会处在有序而和谐的状态,也能极大促进国家安全。

  加强制度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国家安全机关履职尽责能力。弘扬宪法精神,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不仅包含静态的法律体系,而且包括动态的法治体系。我们将采取一切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在法律的框架内维护国家安全,确保全市政局稳定。

  一是积极推进国家安全地方立法。开展国家安全地方立法,对保证国家法律在本地更好实施,切实提高我市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国家安全地方立法项目已经正式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有关立法调研、起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展开。

  二是培养领导干部、一线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除了关键少数外,广大一线干警能否自觉形成法治思维,能否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执法实践中的困难、问题,决定法律能否得到良好执行,这对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至关重要,需要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警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三是坚决纠正、杜绝执法不严等问题。党中央提倡注重通过微观法治推动宏观法治,通过具体法治实现整体法治。同党中央和人民的期待、要求相比,政法机关普遍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矫正”等传统的、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执法、司法理念,这些理念的转变,除了一系列司法改革措施以外,更需要长期艰苦的引导教育,以先进的执法理念指导具体执法、司法行为。

  四是加强法治基础建设,解决法治机构、队伍与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国家安全机关法治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是法治机构建设和法治人才队伍的培养问题,这关涉法治体系建设的基础。在党中央、市委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决定后,国家安全机关的法治建设已被提上议事日程,我局将主动与部、市相关部门协调,从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入手,夯实基础,切实推动“依法治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作者系重庆市国家安全局党委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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