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心驾驶”是拿生命开玩笑

2015年12月02日 15:31   来源:千龙网   玫昆仑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在我国,“分心驾驶”等行为的突出危害有哪些?据统计,2014年,全国简易交通事故656.3万起,其中因“分心驾驶”导致的309.9万起,占47.22%,需要广大群众共同抵制“分心驾驶”。(12月2日的新华网)

  “分心驾驶”包括开车时接打电话、玩手机微信、抽烟、低头捡东西等,其危害性常常被驾驶员忽略,却不知这已经成为交通安全的一大“隐形杀手”。近5成交通事故祸起“分心驾驶”,就是最好的例证。可见,不管有什么理由,“分心驾驶”都是不应该的,理应禁止。毕竟,“分心驾驶”就是置车内的乘客人身安全于不顾,是拿生命开玩笑,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他人不负责,理应查处。

  事实上,因驾驶人视线偏离或分心产生的注意力不集中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常见且重要的原因。早就有交警部门警示,人在开车时,注意力要十分集中,既要看路也要作出判断,同时还要操作车辆,大脑可谓满负荷地工作,这时,驾驶人如果打电话、看微信,就会使大脑超负荷工作,必然分散注意力,在此情况下,最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因而,开车打电话、看微信等“分心驾驶”实在要不得。

  问题是,驾驶人“分心驾驶”不是个别现象,已发展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有一项调查资料显示:59%的中国车主存在着开车过程中看微信的现象。殊不知,驾驶人一“低头”,危险就“抬头”。驾驶人“分心驾驶”早就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们的关注,他们建议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中,将开车打电话等“分心驾驶”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因为国内交通研究机构一份测试表明,开车打电话,大脑反应速度慢,车祸风险比正常要高出4倍以上。美国一项科学研究也显示,开车打电话导致司机注意力下降20%至37%,刹车的反应速度也比正常慢19%。既加剧了交通拥堵,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其危害不亚于“酒驾”。而“酒驾”已入罪了,开车打电话、看微信等“分心驾驶”为什么不能入罪?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开车看电视剧的惩罚是扣2分罚款罚。也就是说,“分心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法律条文如铁板上的钉钉,为什么“分心驾驶”屡禁不止?说穿了,就是处罚太轻,没法引起“分心驾驶”者充分的重视,致使这种顽症仍然涛声依旧。

  相形之下,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比如,在英国,开车打手机者可能面临“危险驾驶”起诉,最高可判入狱两年;在新加坡,对开车打手机者可罚款1000新元,监禁6个月;若是再犯,最高罚款2000新元,监禁1年;等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有对“分心驾驶”者敢于出“重拳”,杀一儆百,才能让其长记性,避免其重蹈覆辙。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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